第(2/3)頁 “雙方是否有新的證據(jù)或辯論意見?”孫兵問。 在雙方均回答沒有后,孫兵宣判道:“綜合欠條落款時間、張學房的陳述和施工合同的具體約定,本院認為,欠條書寫時間應于工程完工之后,其所載內(nèi)容應為工程款。但工程質(zhì)量不合格,不具備付款條件。被告提出反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故判決如下, 一、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張學房應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向被告臨海縣實驗中學給付工程修復費用人民幣三十七萬元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本判決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上訴于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費、反訴費一萬五千元由張學房承擔。閉庭!”孫兵敲響了法槌! “這樣的判決,我不服!我要上訴,我要上訴!”張學房大聲地嚷嚷著。 “這些話,就和你的律師說吧!”孫兵說完,安排書記員讓當事人在開庭筆錄上簽字。然后徑自離開了法庭。 同一天上午十一點。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王愛紅離婚上訴案也到了法庭宣判階段。審判長江琪莊嚴的宣判道:“……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閉庭!”江琪緊接著敲響著法槌。 “我們已經(jīng)第二次起訴了,為什么還判我們不準離婚吶?法院難道要我們死也要死在一起嗎?”王愛紅大聲的喊道。 “喊什么?開完庭了,你喊那還有什么用嗎?該講的話為什么不在法庭上說!”一名法警訓斥道。接著又過來一名執(zhí)勤法警,兩人急匆匆地將王愛紅帶離了法庭。 出了法庭,張大勇連忙把小張拽進了轎車內(nèi),急令司機開車。然后轎車就風馳電掣般的向臨??h城駛?cè)ァ?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