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一九九八年元旦,林子慶在林強的陪同下,又來到了的阿蠻的辦公室。 “今天放假,打擾你休息了,實在不好意思,李主任。”林子慶遞過來一大筐足足有幾十斤的土雞蛋。 “這怎么成呢,老林啊,你也不容易啊,你還是帶回去自己吃吧!”阿蠻用手推了推雞蛋筐子。 林子慶索性將雞蛋筐子放在了阿蠻的辦公室桌旁:“哎呀,就是這點心意,千里送鵝毛,禮輕情誼重嘛。李主任,咱這么多年感情了,難道你還要駁了我的老面子?” 阿蠻還想堅持推辭,林強遞過來一張紙:“李主任,就是一筐土雞蛋,你就收下吧。另外,你看看這個——” 阿蠻接過這張紙來,看了一下,是一張濱江省高級法院的開庭通知書:“……本院定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五日在本院第十五法庭開庭再審林志涉嫌殺人一案。請李阿蠻律師作為本案再審申請人林志的辯護人準時參加庭審……” “省高院什么時間把材料寄給你們的?”阿蠻隨口一問。 “昨天上午寄到我們村部了,支書接到后就轉交給我的。”林子慶說。 “我考慮,開庭就有希望。總比不開庭好。”阿蠻把通知書放進了檔案袋里。 “這次還是委托李主任你給我們代理,律師費我們也給你帶來了。我們今天是特地來辦理代理手續的。”林子慶說。 “可以,首先感謝你們對我的信任,但我們必須告訴你,律師只能盡最大努力,任何案件律師都是不能承諾案件結果的。”阿蠻笑了笑說。 “這個,我們都懂。案子畢竟是法院判的,不是律師判的。李主任,就是還需要我們做哪些配合工作?”林強說。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