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就是她自己不能生孩子,也厭惡別人生的孩子!對我們家你那堂弟、堂妹都是不冷不熱的,為了這些事,我也沒少和她吵過架。”郭子美說。 “所以,你雖然是她堂侄,她卻連你一起投訴就不難理解了。”阿蠻說。 “二嬸,麻煩你做做她的工作,我和師父也正在盡量為她多爭取一些訴訟利益,我們干律師的也不容易。”劉大權有些委屈地說道。 “哎,我試試吧,乖孩子,你也不要抱多大希望。不過,她也不敢怎么著你們。再說,從法律上講,你們也盡力了。就像我這件事,給你師徒倆添了多少麻煩!大權是我堂侄,他是應該的。但李律師,我真得好好地感謝你!”郭子美向阿蠻投來了感激的目光。 “郭姐,你真是太客氣了,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作為一個律師,我們也想盡量的多為當事人爭取一些實在的利益,但有時候法律有具體的規定,法官有自己的觀點,我們也沒有辦法呀。你回去盡量和劉翠蘭多溝通一下,這也給你添麻煩了!”阿蠻客氣地回道。 “沒事,李律師,你放心。她如果再鬧下去,我不會讓她的!”郭子美站起來,向小劉和阿蠻說了聲再見,就離開了阿蠻的辦公室。。 郭子美走后,小劉從公文包里取出一份通知書遞給阿蠻。阿蠻接過一看,是劉翠蘭訴車主顧秋之的開庭通知書:“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劉翠蘭訴顧秋之交通事故一案,請劉大權律師作為原告代理人準時參加開庭。”落款是:“臨海縣人民法院,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落款單位上蓋著鮮紅的臨海縣人民法院院印。 “師父,開庭是否通知委托人劉翠蘭到庭?”小劉問。 “你開庭前問一下你二嬸郭子美,通過郭子美的反應看劉翠蘭的態度,如果態度有所改善,就通知劉翠蘭本人到庭。否則,還是別通知了。因為劉翠蘭對我們是特別授權,律師不是一定要通知當事人到庭的,換句話說,在特別授權的情況下,律師可以不通知委托人到庭。”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