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謝謝你,季主任。謝謝你對我這多年的關照。我現在確實不適合離開這個所。季主任,這一點實在對不起你老大了。”阿蠻從座位上站起來,深深的向季東明鞠了一躬。 最終阿蠻還是沒有勸得住季東明。季東明、馬春和錢眼開三人組建了云濱市東明律師事務所。 三月中旬的一天,臨海縣司法局葛天喜副局長、律管股王明先股長二人來到了星河律師事務所,召開了一個中層以上領導工作會議。 “同志們,我和王股長今天過來,就是和你們所全體同志商量一下。鑒于季東明同志和錢眼開同志、馬春同志已離開你們所,出去組建云濱市東明律師事務所,且該所已經省廳批準開業。季東明同志已經不在是你們星河所了,所以不宜再擔任你們所主任了。那由誰擔任你們星河律師事務所主任一事呢。我們今天過來主要是和你們商量一下這件事。我們初步建議由李慶同志擔任主任,何志同志仍然擔任刑事業務副主任兼星河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李阿蠻同志擔任民事業務副主任。邵長富同志仍然擔任總務保障副主任。你們看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我看就這樣吧。”葛天喜副局長說。 “我才疏學淺,工作經驗不足,我看換一個人吧?葛局長”李慶站起來說。 “既然李慶同志不愿意擔任主任,可以考慮換一個人擔任。革命畢竟不是請客吃飯嘛。”何志接話道。 “還是李慶同志擔任吧。李慶同志平常工作穩重,原來就是你們所的常務副主任。該同志大局意識也比較強,工作能力也還是有的……”王明先說道。 “我感覺李慶同志擔任主任也比較合適。”阿蠻也說。 “那這樣吧。同意李慶同志擔任主任的舉手。”葛天喜提議。 大家一聽這話,除了何志以外都迅速舉起了手。何志看大家都舉著手,最后也把手慢慢的舉了起來。葛局長道:“既然同志們都贊同這個意見,李慶同志,你也就不要再推辭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