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小張回道:“我方向法庭出示一份臨海老公雞總店出具的證明,證明的內容是,七分店店長高紅從去年八月份就在總店宿舍居住至今。” 審判長用手勢示意法警,將該份證據傳給上訴方質證。 朱正浩從法警手中接過證據,足足看了三四分鐘:“這份證據的出具單位是臨海老公雞總店,而被上訴人就是這家公司的老總,所以對這個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均有異議,該份證據不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還是否有新的補充意見?”審判長最后爭取雙方的意見。 雙方均回答說沒有。 “下面休庭,合議庭合議,三十分鐘后當庭判決,請各位訴訟參與人休息等候。”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審判長廖漢宇和兩名審判員重新步入法庭,廖漢宇神情嚴肅地宣布:“現在繼續開庭,經合議庭合議,本院認為重婚罪的本質要件是以夫妻關系同居。但目前上訴人支持其上訴觀點的證據仍顯不足,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閉庭!” 王愛紅頓時放聲大哭:“張大勇,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你當初欺騙了我的感情。現在法律卻拿你沒有辦法。我就是變成厲鬼也不會放過你的!” 朱正浩一臉尷尬的拽了拽王愛紅的衣袖:“抓緊走吧,在這里哭影響不好啊。” 翌日上午九時,小劉陪巧兒來臨海縣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準備應訴開庭。 “哎呀,你們來的正好啊。我剛想打電話告訴你們,徐衛撤訴了。準予撤訴裁定書,原來準備明天上午我們將交由郵局郵寄給你們。但現在你們正好來了,你們就當面簽收吧。”郭亞萍抬起頭來告訴小劉和巧兒。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