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林鴻遠呆在原地,臉后知后覺噌的紅了,頭頂燒的能冒煙。 劉析歸默默不說話,周身的氣壓卻越來越低。 沈緋煙生怕引起誤會。 “不是男女之情的喜歡,是很欣賞的意思,比如喜歡看京劇,某個花旦演的好,就很喜歡這個花旦。” “喜歡他的人很多。” “你話本寫的這么好,喜歡你的人肯定也很多。” 越解釋越糊涂。 沈緋煙干脆轉移話題,八卦地問道,“那邊打的那么激烈,一個是你弟弟,一個是你前未婚妻,你不管一管嗎?” 林鴻遠搖了搖頭。 “自從他做出那種混賬事,我就已經不認他這個弟弟了。” “爹娘更偏袒他,如今跟他住在一起,寧可不認我這個大兒子。” 他們已經分家了。 雖然如今是孤家寡人,但他從未像現在一樣自在過。 一個人也可以過的很好,沒有人回來打擾他。 他更能沉下心來寫作。 之前的稿費全用來還家里的欠債,雖然掙得多,但他已經是窮光蛋一個,暫時也沒考慮娶妻生子的事。 沈緋煙為林鴻遠高興。 “說出來可能有點得罪人,但我覺得你跟林家分家是好事。” “那一大家子沒一個好的,歹竹就出了你這么一個好筍。”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