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一間酒吧里,一個踩著高跟鞋的女人走進來,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 這女人相貌嫵媚,個子高挑,身高差不多就有一米七左右,如今踩著高跟鞋,看上去,一雙大長腿就有一米二了。 男人從她身邊走過,都要自慚形穢,連搭訕的勇氣都沒有。 “小伍,你怎么回來了?” 吳魏連續喝了半個小時,干了一瓶威士忌,此時紅著眼,看著眼前漂亮的女人,一時間有些晃神,想要揉揉臉上僵硬的肌肉,可惜因為喝的酒水太多,動作都不協調了。 “我是聽說你把公司賣了,連夜從燈塔國趕回來的。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難事了?” 伍媚和吳魏在97年的時候,去燈塔國闖蕩,兩人也算是一見鐘情。 隨后,伍媚找到了一份銷售工作,憑借著自身靚麗的外形,把工作做得非常出色。 而吳魏脾氣又臭又硬,屢屢求職失敗,后來自尊心作祟,讓他做出決定,和伍媚分手,回國創業。 當時,兩人分手時,吳魏說,自己要回國創業成功,再把伍媚追回來。 伍媚在國外一直都在等著吳魏創業成功的消息,結果等了八年,卻等到吳魏把公司賣了的消息。 “我弟弟,吳狄,被抓了,我把公司賣了,用來請律師給他打官司。” 吳魏結結巴巴,把事情簡單說了一下。 現在的吳魏看起來非常頹廢。 他的父母過世前,把弟弟交給他看護,結果現在弟弟身陷囹圄。 一方面感覺愧對父母,另一方面,則是自責自己平日對弟弟沒有管教,導致弟弟交友不慎。 伍媚聽到只是吳魏的弟弟出事,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氣。 只要不是吳魏自己出事,那就好,她又不認識吳魏的弟弟,吳魏的弟弟有什么事,和她關系不大。 心里這么想,伍媚還是坐到了吳魏身邊,輕聲問道: “吳魏,有什么我能做的嗎?” “我也不知道。” 吳魏苦笑一聲,在自己喜歡的女人面前,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真是丟人了。 不過這個時候,吳魏也沒考慮太多,思考了一會后,才說道: “我問過律師了,這件案子的突破點主要還是在那個程峰身上。只要他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弟弟就沒太大問題。就怕他胡攀亂咬,那就麻煩了?!? 伍媚還是第一次,見到吳魏彷徨、失神、落魄的樣子。 心里難受的同時,伍媚也想盡一份力,幫助一下吳魏。 第二天,伍媚就聯系了吳魏請的那位方大律師。 說實話,這位方大律師都有些后悔接這個案子了。 網上輿情太嚴重了。 雖然目前所有事情都指向了程峰一人是主犯,但是作為同一個樂隊的吳狄、石小猛、張羽三人,究竟有沒有錯,算不算從犯,這個真不好下定義。 首先,這三個人是知道程峰誘騙女同學的事情,這個是無法狡辯的事實。 其次,這三人還給程峰做過“僚機”,“協助”程峰誘騙了很多女同學,這也是事實。 第三,這三人在上大學期間,經常被程峰邀請吃喝玩樂,這還是事實。 以上三條加起來,基本上就可以作為判定這三人是從犯的證據鏈了。 伍媚聽完方律師分析案情后,一時間也是為吳魏有這么一個不靠譜的弟弟而憤怒。 作為吳魏的弟弟,吳狄怎么能和程峰這樣的人渣做朋友,還一起組建樂隊,幫著人渣誘騙女生呢? 如果,吳狄是不相干的陌生人,伍媚肯定對把草坪樂隊四人組抓起來,拍手叫好。 可惜,沒有如果。 吳狄就是吳魏的弟弟。 伍媚就是那種“幫親不幫理”的女人。 吳魏雖然和自己分手了,但依舊算自己的意中人,那么吳狄也就算自己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