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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警察蜀黍為什么要抓媽媽呀?(8400字)-《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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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有力度的,是威懾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有力武器!”

    “但同時,法律也是有溫度的!”

    羅大狀深吸一口氣,緩緩說道:“法律條文擺在那里,只是無情的文字,但在執行法律的時候,是可以有溫度的。”

    “我在走訪溪馬村的時候從村民口中得知,本案被害人馬二剛在村子里不說橫行霸道吧,至少也是沒人敢惹。”

    “并且此人性格乖張,是一個精致利己主義者,從來不顧及旁人的感受。”

    “他的羊經常會啃食村民的莊稼,踩踏耕地,給村民造成了不小的財產損失。趙福順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這一點,從剛才那位證人口中也可以得到證實。”

    說到此處,羅大狀略作停頓,才接著說道:“在本案中,我方當事人的做法或許有欠考慮,但他的出發點只是想保護自己的莊稼不受破壞,我覺得不應該生硬的給他扣上一個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帽子。”

    檢察官眉頭緊鎖,陷入沉思。

    羅大狀這一番言論,與他內心對于法律的認知和理解有巨大的差別。

    這給他帶來強烈的心理沖擊。

    沉吟片刻。

    檢察官緩緩開口:“保護自己的莊稼無可厚非,但可以選擇更合法合規的途徑,投放毒玉米這種做法過于極端了,而且也確實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

    羅大狀嘆了口氣說道:“我方當事人并非沒有用過別的辦法,他跟馬二剛交涉多次,無果。”

    “他找村委會反映情況,村委會出面勸說過馬二剛,但沒有作用。”

    “他也曾向鄉派出所報警,可民警也只能進行口頭的批評教育,馬二剛當著民警的面答應得很痛快,可民警一走,他依舊我行我素。”

    羅大狀聲音變得有些低沉。

    “馬二剛正值壯年,在溪馬村有大量宗親,行事無所顧忌,只顧自己高興。”

    “而我方當事人只是一個年近古稀的老人家,膝下無子,在村子里也沒有近親……”

    “當他的財產受到損害,又維權無門的時候,該有多么絕望?”

    “你讓他怎么辦?他還能怎么辦!那幾畝地是他唯一的收入來源,那些莊稼是他唯一的生活保障,他只想活著,他有什么錯!?”

    這番話,振聾發聵。

    趙福順不禁老淚縱橫,悄悄抹起了眼淚。

    沒有人能切身體會到,一個孤寡老人的生活有多么艱難。

    再加上被村霸欺負……

    各種艱辛,旁人難以想象。

    此刻趙福順這個堅強了一輩子的老人,被戳到了痛處,眼淚便再也繃不住了。

    旁聽席上。

    姜父姜母也是眼圈微紅。

    “我們以后要多去老舅家轉轉,多關心關心他。”姜母小聲道。

    “嗯。”

    姜父重重點頭。

    庭上。

    檢察官依舊沒有放棄:“不管動機是什么,被告人的毒玉米導致馬二剛十三只羊被毒死,這是不爭的事實!”

    “被告人應當為此承擔責任!”

    羅大狀微微一笑,拋出另一個觀念:“這個案子應當視為民事案件中的‘正當防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

    正當防衛!

    這是一個法律概念。

    對此姜白不算陌生,在此前追小偷致死事件中,他和孟波最終便被判定為正當防衛,不需要為小偷的死承擔責任。

    不過姜白以為正當防衛只是存在于刑事案件當中,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如果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因此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他還真不知道,原來民法中居然也有正當防衛的規定。

    檢察官目光閃爍了兩下,似乎回憶起來一些東西。

    羅大狀接著說道:“刑法中的正當防衛是針對侵害人人身的正當反擊,民法中的正當防衛是可以針對他人的財產反擊的。”

    “民法中的正當防衛可以是針對面臨的危險實施防衛,只是這種危險是輕微的,不是短時間內需要防衛人做出反應的。”

    “否則,應當適用緊急避險的規定處理。”

    “在本案中,我方當事人的耕地和糧食,便面臨著被馬二剛的羊群踩踏啃食破壞的危險,并且這種危險在案發之前曾多次實際發生。”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當事人采取的措施,便是正當防衛,由此而造成損害,不需要承擔責任。”

    “所以,我方當事人不僅不成立投放危險物質罪,而且也不需要為馬二剛的財產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即,無罪,免責!”

    無罪,不成立刑事犯罪。

    免責,不承擔民事責任!

    這才是羅大狀本次訴訟的終極目標。

    檢察官這下不淡定了,連忙道:“即便被告人不成立投放危險物質罪,可他畢竟造成了馬二剛財產損失,怎么也得賠償的吧?”

    “憑什么呢?我就想問問,憑什么要賠償?”羅大狀反問道。

    “這……”

    檢察官一時語塞。

    羅大狀接著說道:“我都說了,這是正當防衛,因此造成損害的,不需要承擔責任,民法典有明確的規定!”

    “既然不需要承擔責任,憑什么又讓我的當事人賠償?”

    羅大狀攤了攤手——這是他標志性的動作之一。

    隨后繼續說道:

    “再者說,馬二剛的羊被毒死完全是他自己的責任。”

    “我方當事人已經盡到了提醒義務,不僅在醒目位置豎立警示牌,而且還特意提醒過馬二剛,告知對方地里撒了毒玉米。”

    “而馬二剛在這種情況下,依舊任由他的羊進入我方當事人耕地,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發生羊被毒死的情況,是他能預見的,并且是希望發生的。”

    “既然如此,羊被毒死就應當由馬二剛自己承擔責任。”

    “這跟我方當事人有什么關系?”

    “憑什么要讓我方當事人為此承擔責任?”

    這一番話,徹底讓檢察官無言以對了。

    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那個戴眼鏡兒的律師在胡說八道什么呢?”

    “哦!我算是聽明白了,看他這意思,趙老頭不僅不用坐牢,還不用給二剛賠一分錢!”

    “早就聽說律師都是黑心的,誰給錢就為誰服務,在他們嘴里,黑的能說成白的,壞的能說成好的,我呸!惡心!”

    “真特么惡心!”

    “……”

    旁聽席上響起了竊竊私語。

    這些人都跟馬二剛沾親帶故,自然是站在他這邊的。

    聽到羅大狀的言論之后,立刻就不樂意了。

    “咚!”

    “肅靜!請遵守法庭紀律,保持法庭秩序!”

    潘兆明敲響法槌警告了一番。

    聽眾們的議論才逐漸消減。

    羅大狀繼續闡述他的觀點。

    一方面從司法角度著力,通過對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的深度解讀,來支撐趙福順無罪的主張。

    另一方面則從人文關懷角度出發,呼吁執法要有溫度。

    最后,羅大狀深吸一口氣,緩緩道:

    “人之所以為人,便是因為人有感情!”

    “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應當符合人類本身的情感訴求與社會道德要求。”

    “我相信我們國家的執法機構是有人文關懷的,不是冰冷的機器!”

    “我也相信審判員閣下會公正合法的進行判決。”

    “我說完了,謝謝。”

    羅大狀向著審判員點了下頭,坐了下去。

    “好,請被告人做最后陳述。”潘兆明向著趙福順說道。

    后者緩緩站起身,按照羅大狀的吩咐開始陳述。

    “尊敬的審判員大人,小老兒沒什么文化,但我分得清是非曲直,禮義廉恥。”

    “我做的一切只是為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耕地,保護自己的莊稼。”

    “我沒有子女,老伴兒也去世了,全家就只有我一個半截身子買黃土的老不死,如果莊稼被糟蹋了,我唯一的收入來源也就斷了……”

    “我沒什么本事,實在是沒辦法了。”

    “我真的沒想傷害任何人,也沒想損害任何人的財產……”

    一番陳述后。

    趙福順向著潘兆明深深鞠躬,片刻后才直起身。

    見此情景,潘兆明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

    他緩緩嘆氣,宣布暫時休庭。

    便起身走了出去。

    在站起身的那一刻,潘兆明感覺到自己的肩膀上,落下了一個沉甸甸的重擔!

    必須慎之又慎,做出最正確的判決!

    休庭的時間很快過去。

    重新開庭了。

    潘兆明腳步輕快的走進審判庭。

    “咚!”

    他敲響法槌,沉聲開口:

    “西山省榆縣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于被告趙福順投毒害死十三只羊一案,現已審理完畢。”

    “經查,馬二剛的羊確實死于被告人趙福順撒在地里的毒玉米,但被告人盡到了提醒義務,且屬于民法上的正當防衛……”

    聽到這里,姜白便徹底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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