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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新的罪名已經出現,怎么能夠庭治捕鉗-《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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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大人,您一定要明察啊,我只是個醫生,又不是律師,如果沒有杜彥森的教唆慫恿,我根本不可能想到這種辦法的。”

    “這一切都是杜彥森的主意!”

    “我完全是受到他的蠱惑,才誤入歧途啊。”

    張仁杰沖著法官大聲喊冤叫屈。

    此情此景,如果配上六月飄雪,或許會更加應景。

    “你放屁!”

    杜彥森頓時暴怒,神情激動的大聲喊道:“我哪句話讓你去威脅被害人了?我哪個詞讓你去賄買被害人了?”

    “你完全是惡意曲解我的話,完全是在自己的主觀惡意下進行犯罪行為,這跟我有什么關系?”

    “我特么是讓你去找被害人調解的,你現在居然把責任推到我身上,不覺得這很可笑嗎?”

    杜彥森此刻真是憤怒到了極點,又急又氣,渾身都在發抖。

    岳斌就是前車之鑒,一波騷操作成功的讓自己承擔了刑事責任。

    剛聽說這個消息的時候,杜彥森還幸災樂禍來著。

    結果現在,這種事情居然落到自己頭上了。

    這要是解釋不清楚,只怕他得步了岳斌的后塵!

    “法官閣下,你們千萬別相信張仁杰的鬼話,他完全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刑罰,逃脫法律責任,才跟瘋狗似的亂咬人!”

    “我是學法的,怎么可能會知法犯法!”

    杜彥森大聲解釋道。

    “學法懂法又怎么了?”

    “知法犯法很稀奇嗎?”

    “你以為那些殺人犯,搶劫犯不知道他們做的事情是犯法的?”

    張仁杰瞥了他一眼,冷冷的說道:“有一句話怎么說來著,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說的就是你們這些知法懂法卻犯法的人!”

    “我就是被你誤導,被你蒙騙,才觸犯了法律的,你休想擺脫責任!”

    杜彥森咬牙道:“張仁杰,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義了!”

    “你想干啥?”

    張仁杰臉色微變,心里產生一股不祥的預感。

    杜彥森深吸一口氣,似乎下定了某種決心,看向法官方向說道:“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有新的情況需要告知合議庭!”

    “張仁杰的學位證是造假的,他根本不是什么一本醫科大學畢業,而是畢業于一個野雞大學。”

    “而且他的醫師資格證也不是自己考來的,是找人替考拿到的證書!”

    霧草!

    這么刺激的嗎?

    姜白正高坐樓臺笑看狗咬狗,結果突然吃到這么一個大瓜,頓時來了精神。

    沒想到張仁杰這老小子,看著其貌不揚,居然這么刑!

    代替考試就不用說了,這肯定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代替考試罪”。

    代替考試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這是典型的對向犯,刑法同時處罰考生和“槍手”雙方行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而醫師資格考試,顯然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至于學歷造假,單從這個事件本身來看,僅僅是違法行為,還談不上犯罪,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這事兒可不是表面上這么簡單。

    往深了挖,這個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罪名至少有三個!

    第一,非法行醫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買賣證件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還可能涉嫌詐騙罪!

    而這個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就是醫院的財物。

    畢竟張仁杰是以虛構事實為基礎,才得以進入愛康醫院工作,并且職稱年年提升,工資年年上漲。

    愛康醫院疑似成為最大的冤大頭。

    代替考試,這個看似平平無奇的違法行為,背后實則可能隱藏著這三條刑事罪名。

    當然了,最終是否會認定成立這些罪名,還要看后續的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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