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結案-《殿下!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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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漏洞百出,篡改京兆府證供,為錢貞帥開脫之人全是陳侍郎。
“我就說,當初城東李家那么轟動的事情,我還親眼看見這惡少被送進京兆府,沒幾天就又看見他出入青樓酒肆,原來都是這么出來的!”
“可不是么,大伙兒聽聽,光是現有立案的就已經幾十起了,私底下處理甚至是錢家自己就能擺平的事情還不知道有多少!”
堂外的百姓已經開始義憤填膺,甚至有的就是當時事件的受害者,更是熱淚盈眶高喊著“天理昭彰,惡人有惡報!”
百姓可不管什么欽犯不欽犯,離他們那么遙遠的東西,他們只關心,如此惡人今天是否真能伏法,今天的事情不算,光以往這些事情就夠這惡少死上好幾次了!
案件一一重審完畢,百姓殷殷期待,時間也在不知不覺間推移而過。
去往城隍廟的衙役們回來了,一名衙役將一柄長槍呈上公堂,在座眾人全都皺眉。
“這么一把素銀槍,也能說成是九轉盤龍亮銀槍?
錢尚書,你們錢家是指鹿為馬成習慣了不成?”
太子沉臉問道。
堂上這所謂的證物,不過是一把做工精致的“龍鱗素銀槍”,只要是高檔的鐵匠鋪均能買到。
工藝上講究些,鑄造上工序繁瑣些,這是它值錢的原因,但是與天下十大兵器之一的亮銀槍完全沒法比。
別說是習武之人,就是有點見識的文弱書生也能分清楚這兩樣東西的差別。
“這不可能,不是這柄!”
錢貞帥掙圓了雙眼,急道:“一定是你們,你們給換了,一定是!”
錢尚書看了眼跟去的小廝,見小廝沖自己搖頭,心下一沉,難怪三公主能痛快的答應,事發后時間雖不長,但是藏個東西足夠了。
衙役道:“回大人,我等去時,已經將城隍廟搜了一遍,京兆府之前留守的人一直都在,沒有人挾帶私逃,這柄槍是在那小乞丐房里找到的,里邊的其它乞丐也證明是小乞丐所有。”
從先前小廝的證言中,他與那霸哥去時,槍是在的,京兆府衙役之后一直留守,這么大個物件想帶走,不可能沒人看出來,后邊這些人又都搜了一遍,也說明無藏匿的可能。
什么?
你說人家藏得隱蔽,或是衙役包庇,衙役們笑了,誰管你,拿證據說話啊!反正物證就找到這個,我們沒說謊,我們有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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