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不對啊...” 拿著這把寶劍,孔建文又陷入了沉思。 “這是一把秦制銅劍,那按照秦國的律法規(guī)定,凡是國家鑄造的兵器,必須要刻上官署和工匠的名字。” 秦國對武器制造是很嚴格的,要求每個工匠在制作武器時都留下屬于自己的記號,這樣哪個武器質(zhì)量不行或者出了問題,就追責(zé)哪個工匠。 而且如果發(fā)現(xiàn)哪個武器沒有刻上標記,那整個制造鏈的所有相關(guān)人員,都要受到“貨一甲”的懲罰。 也就是罰相當于一套鎧甲的金錢。 如果交不上,那就服勞役! 在兩千年前的封建時代,這種精確到個人的責(zé)任制,有效的提高了秦國武器的質(zhì)量,避免了偷工減料和粗制濫造的事情。 從秦始皇到秦二世,這套律法都是被嚴格執(zhí)行了的。 秦始皇陵里出土的兵馬俑陪葬武器,每一個都有刻上標記,從秦王政3年,到秦二世元年制造的悉數(shù)都有。 難不成m-105號墓出土的這把秦制銅劍,是非官方制作的? 但是非官方制作的,能如此精良? 孔建文再次細細的檢查了一遍這把劍。 這次,無比細心的他,終于在劍炳上,發(fā)現(xiàn)了一些異常之處。 劍炳上大約一塊3*3厘米的位置,有二次被打磨的痕跡,明顯和四周其他區(qū)域的顏色有細微變化。 看到這,孔建文心里就有數(shù)了。 八成是原本在劍炳上是有刻一行“某某年寺工某某人”的標記。 只是秦滅漢興,因為某些原因或者是避諱,這位墓主人的家族某代貴族,將劍炳上的秦工匠標記給磨去了。 雖然有些遺憾,不能夠通過制作工匠刻上的標記,來分辨這把劍的具體制造年代了。 但是這也不算什么大問題。 秦國的存世時間很長,但是秦朝的國祚不長,二世而亡。 而且還有碳十四鑒定法,想要知道這把劍大概什么時候造出來的,也不難。 “嚯!” “孔老師!還有握玉!” 突然的一聲驚呼,打破了孔建文的沉思。 還在繼續(xù)對棺內(nèi)進行清理的蘇颯和林雅,一臉興奮的從積水中,又捧起了一物。 一塊泛黃的長條圓柱形的玉石!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