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重大事務嘛,肯定是要轉達蘇晨,由蘇晨自己做決定。 這一次,因為陸嵐嵐睡得太沉了,所以,對方已經來電了五次了,她都沒有發覺。 這讓陸嵐嵐不禁有點愧疚。 她這算是一次失職。 如果對方再次來電的話,陸嵐嵐肯定會第一時間接聽。 嘀嘀嘀嘀…… 不過好在,那個號碼隨即再次來電。 當下陸嵐嵐毫不遲疑的,接通了電話。 “您好!我們是《這!就是街舞》節目組!誠摯邀請蘇晨老師作為特別嘉賓,參加我們的節目!” 對方在被陸嵐嵐設置的語音回復,連續拒絕了幾次之后,顯然已經有點急了,這次一打通電話,直截了當的,就說明了自己的來意。 “哦?” 陸嵐嵐知道,蘇晨最在意的,還是出場費。 如果出場費達不到蘇晨的預期,邀請方就是說的再天花亂墜都沒用。 也不知道對方是特別了解蘇晨的脾氣,還是怎么的。 接下來,竟然立即開出了令人心動的價碼: “是這樣的,我們節目組愿意支付2000萬的出場費!” “只需要蘇晨老師在我們的舞臺上,發布一首舞曲風的新歌,出場半個小時時間!” 這樣的條件,是在蘇晨的考慮范圍之內的。 當下,陸嵐嵐給了對方一個初步的回復: “這個事,我還要請示蘇晨老師。” “有消息,我會第一時間回復你們。” 掛斷了電話。 陸嵐嵐立即把這個事情,報告了蘇晨。 蘇晨一聽,頓時就心動了。 上次他做客忙果衛視,唱歌加買一年的歌曲使用權,也才1600萬。 這一次,《這!就是街舞》節目組直接就給了2000萬的出場費。 可以說是誠意滿滿。 不就是出場半個小時嗎?這個買賣劃算啊! “問清楚對方,有沒有其他附加要求。” “如果沒有什么過分的要求,這個邀請可以答應。” 去溜一圈,就可以賺兩千萬,這個錢不賺白不賺啊。 于是,陸嵐嵐再次和對方聯系。 對方說出了一個附加條件: “歌曲最好是可以兩個人聯唱的。” 就這么簡單! 既然是這樣,蘇晨想都不想,立即拍板: “答應他們!”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