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十分鐘很快過去,林思敏從跑步機下來,然后按下了旁邊的計時器,說道,“計時開始,我們來說說案件吧。” 李風從欣賞身材的思緒當中拉了回來,雖然跑步時很有運動少女感覺,但從跑步機下來,一秒進入工作狀態的她,讓李風明白,這個女人,不能得罪。 林思敏從旁邊拿起了早就已經準備好的毛巾擦拭著汗水,一邊聽著李風講述著案件與訴求。 “事情就是這樣,我剛搬過去就遭受到這樣的困擾,下去理論,還被那個婆婆反噴一臉,你說氣不氣人。” “而且對方還囂張地讓我隨便告,那么我自然是不能讓她失望,對不對。” 李風現在說起來,心里還是堵著氣,“林律師,你看這怎么辦才能讓對方停止對我日常生活的侵害,我都聽你的。” 不過氣歸氣,這件事情能給自己提供了一個不錯的視頻素材,還是很好的。 “聽你的陳述,對方確實在生活上對你造成了困擾,但法官可不會聽你的一面之詞,他需要看到的是證據。”林思敏擦完汗后,從旁邊拿起了一瓶礦泉水喝下。 “證據?”李風臉帶疑惑,然后拿出了手機,打開了視頻,上面有一些錄屏的素材,“這些可以嗎?” 林思敏湊近了過來,接過手機。 恩,運動完了之后,沒有汗味,還有淡淡的清新香氣,這實在太棒了,等下要……問問她,平常到底用什么樣的沐浴露。 看了一遍視頻后,林思敏把手機遞回李風,搖了搖頭,“這些證據不夠力度,最好買一個專門測試分貝噪音的儀器,錄制噪音發生的情況,證明自己的居住環境遭受到噪音侵害。” 法律定義了噪音分貝的標準,必須要有專業的儀器測量,同時達到擾民的標準。 每個國家的法律都不同,有的國家對于剛出生的嬰兒所發出的聲音,無論多大,還是在深夜凌晨,都不定義為噪音,就算去告,法律也不會受理。 同樣,在這里,噪音的分貝必須到了一定的程度,才算是噪音污染。 “原來需要明確的證據,達到標準才能告她呀。”李風不太懂這些,今天又是被普法的一天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