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是你讓我來的啊,你點的外賣啊……要不,你再仔細回憶回憶?” 小哥秒慫,生怕楊寶春亂來。 幸虧這時民警趕到,兩人幾乎同時松了口氣。 一經調查,確認了小哥的身份沒問題,就是接到訂單,來送外賣而已。 而外賣訂單上留的手機號碼,也是楊寶春的沒錯。 小哥打了n多遍電話,但楊寶春的號碼早前被多家貸款公司騷擾是,設置了免打擾模式,所以才沒接。 現在想來,對方這是一環扣一環的整楊寶春啊! 民警問道:“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啊,楊總,你建議你仔細想想,近期有沒有得罪過什么人,或者工作上有沒有得罪過什么潑皮無賴……” 楊寶春也回過味兒來,對方一環一環的搞他,絕非普通的報復手法。 而且民警抓到一個,又來一個,一天之內連續崩出來三四個。 抓再多小嘍啰也于事無補啊。 何況,每個小嘍啰的行為,均構不成嚴重犯罪,甚至連犯罪都算不上。 就拿這份外賣來說,找到點單的人,又能如何,多半又是一個小嘍啰。 對方大可以耍無賴的來一句:我就是仰慕楊總,給您點了秋天的第一根鴨脖,這犯法么? 幫別人點外賣,犯法么? 民警也沒辦法懲罰人家啊…… 就像前兩個潑皮一樣。 刮車的說:“哦,我不小心刮的,我賠。” 塞鎖眼的說:“口香糖丟地上不太好吧,所以就塞鎖眼里咯,誰讓他不用指紋鎖密碼鎖的……” 嗯,這倆無賴,除了說欠揍以外,認錯賠償都非常積極,那氣勢,仿佛臉上寫著“家里有礦”。 按照規定,處以罰款賠償而已,達不到拘留標準。 此刻。 前車之鑒告訴楊寶春,眼下想要徹底擺脫麻煩,只有找到幕后指使者。 是誰呢? 以他的身份,無論工作上,還是生活上,對他表面笑嘻嘻、背地mmp的人,實在太多了! 嫌疑人名單,沒有十個也有八個! 猛然間,他想到一個人。 那是在咖啡館遇到的一個混球,回來后他做過調查,查到這個人叫“林祥”。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