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要分到遺產,先得先做鑒定,好在婷婷吃準就是吉星的孩子。 可警察以保護死者隱私為由不提供吉星的dnd,說要有法院裁定。婷婷的律師向法院申請。半個月后開庭,律師提供了婷婷與吉星的電話信息,證明吉星與婷婷每周都有信息聯系,可惜沒有卿卿我我的內容,就是“你好”、“在哪”、“我過來”之類。再提供吉星一年來給婷婷八萬多加幣轉賬記錄。婷婷的閨蜜不肯出庭作證,閨蜜的前男友出庭證明吉星與婷婷的認識過程和情人關系。通過這些證據,法院裁決婷婷的胎兒有可能是吉星的孩子,向警方申請比對吉星的dnd的訴求應當允許。 警方就提供了吉星的dnd,不出所料,婷婷所懷孩子是吉星的。 拿到這個結果,已經10月份了,婷婷的孩子也懷了四個月了。 律師憑親子關系公證書進行相關調查,情況一一查明。兩個繼承人洪招娣和孟虎,中國國籍,居住在中國江蘇,各拿到一億多遺產。 婷婷懷的是雙胞胎,可以讓兩個繼承人各拿出一半遺產! 婷婷的律師準備先跟兩個繼承人協商,畢竟訴訟的話費用高、耗時間。聯系不上當事人,查資料看到兩個繼承人都有代理律師,洪招娣的律師就在萬錦,于是聯系上了林律師。 林律師一聽到有這事,心想該來的總要來。他當然為他的當事人可惜,但畢竟不是他自己的利益,不,從利益角度而言這還是好事,因為當事人又要請他代理處理這樁大事了。 林律師看了親子關系鑒定書及相關公證書,覺得法律上沒問題。律師之間比較好談,法律上無爭議,就是如何協商解決了,協商不成就起訴。對方自然要先開價,要求照法律規定分,林律師說我的當事人要求多占份額,因為情理上他們與吉星的關系更密切。 對方問多占多少? 林律師說比規定多分割一倍。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