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周志棟的遺產有驚無險地分給了兩個繼承人,一個孟虎,一個周老太。周老太的大多落到周航手里,錢穎穎也依照約定得到不少,兩個律師則拿到了巨額代理費,皆大歡喜。 律師總是考慮方方面面,要把所有隱患和不確定性向委托人講清。雖然兩位律師交流時認為,再出現繼承人可能性不大。算時間,7月初周志棟出事,7月10日錢穎穎母子和律師回國,上海隔離14天,在陽溪辦事10天,回加拿大是8月初,8月中旬就拿到了錢。此時離周志棟出事一個半月了,有繼承人的話應該已經出現了。幸運的是,出現的兩個是兩場烏龍。 可能性不大并不是不可能。事實上還真有,就在周志棟殞命前一天,他留下了他的種。 就在林律師在律師行數錢、李坤興和孟虎得勝乘機回國時,多倫多城區一個住宅里,一個年輕華人女性愁腸滿結。 她懷了吉星的孩子,吉星卻人間蒸發似的,已經一個半月沒有消息。 這個60平的居屋是吉星替這個女子租下的。他們建立情人關系一年了,女人以前是要吉星給她買房的。吉星說,你給我生兒子的話,就買房,我們也可以結婚。 女生不想替他生子,更不想跟他結婚。她才28歲,她對吉星不愛也不討厭。她當然是為了錢才跟吉星在一起的,打算跟吉星好上兩三年,弄個一、二百萬加幣,就跟他拜拜,像她的閨蜜一樣找個人結婚,過正常生活。生孩子的話會使身體走形,讓人知道了也不利于找人。但生兒子他會給巨款,就猶豫著。 上個月初的一天,吉星聯系她,要來幽會。7月初的多倫多很熱,她洗好了身子在空調間里等他。 吉星來了,沒有像往常打個招呼就去沖洗、上床,而是坐在床邊說:“婷婷,給我生兒子,我給你100萬加幣。” 婷婷說:“才100萬。” 吉星說“生兒子150萬,女兒100萬。” 婷婷說:“至少200萬。” 吉星說:“150,或100萬是保底數。生下來,我會不管你們母子?你不肯生吧,你要找人結婚的,不能跟我生,我找人代孕吧。” 婷婷知道代孕在加拿大合法的,以所謂的“志愿者”的名義。她也聽出吉星其實知道他們的關系就是好上幾年、然后給她錢走人而已。她又猶豫越起來,不想生孩子可又想他的錢。現在他一年給她10萬加幣,合50萬人民幣。到關系結束估計至多也就給個30萬加幣,兩年總共才50萬加幣。而且分手的30萬加幣也不是一定有,隨他高興給。 她想了想,決定替他生,不讓他去找人代孕。加拿大代孕的價格也就幾萬到十幾萬加幣。法律規定代孕是不能有金錢來往的,以營養費的名義規避就行。她說要200萬加幣。 吉星說200萬?代孕才多少,最多20萬,我給你100到150萬可以了。 她就哭,說真讓人傷心,你把我當什么人?跟代孕女人一樣?好,你回去吧,拿顆精子來就行。 她的哭起到了讓吉星反省和同情的效果,他說這樣吧,生男的,180萬,女的,120萬。 只能這么多了。女人要求吉星立下字據,吉星說拿紙筆來! 寫罷,女人就拿出她的溫柔勁,歡喜地說,你去洗,我要你,給你生兒子。 這是一次兼具娛樂和工作意義的性事。兩人都覺得開心。 他們又都去洗了下,回到床上擁抱在一起。吉星說:“你生的兒子應該正常的吧,不會像我現在的兒子。他應該是遺傳他媽,像我就好了。” 婷婷問:“你兒子怎么啦?” “我兒子是同性戀。他媽的同性戀就算了,還大庭廣眾下宣布結婚,讓我參加,好尷尬,這個不肖子孫!” 婷婷說:“這樣啊。這種事在這里又不奇怪,加拿大可以結婚的。但他這樣是氣你,不好的。”女人雖然還沒生下兒子,但下意識的貶損那個兒子了。 “就是,把我氣得。我要與他斷絕關系。” 婷婷想說應該,又覺得太露骨了,就說:“怪不得你急得生兒子。好呀,你這幾天天天來吧!” 可第二天他沒來,第三天也是。以前是一個禮拜來一次的,婷婷就有點奇怪,他怎么沒有急于讓她懷孕的意思呢。也許他還是想找人代孕了,那樣便宜。男人的心思猜不透。 一個禮拜了,還沒來。她就聯系他,接電話的居然是個女的,她嚇得掛了。 他還有別的女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