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法官蔣蘊,開完庭,對少年犯進行了教育,犯罪少年像是她的親人,總不放心他們今后的狀況。又照例與其監護人加了微信——一年下來已經加了不少。 但今天的案子中,少年犯孟小宇,她總覺得還要加一項額外工作。 對了,之前就想到過,是孟小宇有個特殊情況,他的監護人是爺爺奶奶,他父親在服刑,還有一年就刑滿。出來后,父親恢復對兒子的監護權,可能要在一起生活,這對孟小宇是好是壞? 盡管現在的監護人爺爺奶奶也沒盡到責任吧? 孟家的情況,她“額外”了解了,查閱了有關卷宗,三代人竟然都受過刑事處罰。爺爺孟福祥,83年“嚴打”打架斗毆判了兩年,兒子孟虎故意傷害致死,有防衛過當情節,輕判12年。孫子孟小宇,14年成了少年犯。 孟小宇被判一緩二,如果這期間再出問題,就要收監,對其今后成長很不利。而他一年后出獄的父親,會對他有什么影響? 所以最好去見這個父親,看看他的改造情況,囑咐他幾句。 而且,這個孟虎,他的案子,放在現在,會判得更輕,甚至由防衛過當認定為正當防衛,這就無刑責了。卷宗里記載,經審理查明,被害人辱罵被告人在先,引起吵架斗毆,被工友拉開,雙方均無受傷;事已停息,被害人拿出長柄水果刀從背后刺向被告人,被告人躲開,兩人扭打,糾纏在一起時刀子戳進被害人肚子,致人死亡。 蔣法官想,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訴,也沒必要提醒之。對防衛過當的司法解釋也是此一時彼一時,與時俱進的;但,如果在押犯改造表現好的話,可以讓其申請減刑——以另一種方式作救濟。 而他只有13個月刑期了,要辦得抓緊了。 又想,這種事我也要管?完全超出職責范圍了。我蔣法官又不是沒事情做,正常的工作還很多呢。自己私人方面,還要帶孩子(總不能全部甩手給婆家),要看書寫論文,升法官級別需要論文。 她想放棄。但是,天生的圣母心似的,這事老頂在心頭。 難道無解了?唯一的正解是:本職工作每一樣都不能耽擱和馬虎,額外辛苦把這“閑事”辦了。 回家跟勇毅說了,說矛盾的,怎么辦。勇毅笑,說聽從你自己的內心,你那善良正直多管閑事的內心。我支持你,要我分擔什么嗎? 她得到丈夫支持,就決定去管閑事。 幾天后,孟虎在勞動時,管教又讓他出列。 這回是陽溪法院的法官。孟虎以為還是上次的事。刑事案子,先公安再檢察院再法院,他經歷過。 法官蔣蘊說:“孟小宇是你兒子吧?” 孟虎說是。 “你知道他犯罪了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