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幾天李坤興在五洲上班,有事情做了,股權糾紛,有人起訴了,要分公司的錢。 不是尤凱,是一個5%的小股東,以前與尤茂昆創業時并肩作戰的五洲元老,幾年前與尤茂昆不和到別的電纜企業了,這次打官司要求五洲清算財產,按照股權比例得到分配額。 尤茂昆問這官司能贏不? 李坤興說,他的訴訟請求不可能支持,因為企業好好的,達不到清算條件。他是要想退股,只能以別人收購的方式,自愿商量支付對價,沒人買就退不了股。他現在的訴訟請求是要求按照企業評估價的5%給他股價,等于是企業清算分錢,這不可能,除非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股權說五洲解散分錢吧。 尤茂昆就注意了這三分之二股權的重要性。 李坤興說,三分之二,達到66.67%,公司法上,叫絕對多數,對重大事項,包括增減注冊資本、重大投資、歇業、分紅方案等等,都有決定權。你和我解媽加起來60%,沒達到。不過尤凱有20%,就80%了,企業重大事項你們說了算。 尤茂昆說,那他們的20%,可以永遠不給? 李坤興說是的。但是,小股東也有知情權,可以來查帳,了解經營情況,要求分紅獲得投資利益。但這個分紅,可以不分少分,但你要交代利潤的合理去向,如再投資了,買材料了。長遠看,也不是個事體。 尤茂昆心里非常后悔,當時如果不聽解菊青的,只給尤凱10%,他們夫婦就70%了。 財務總監明年退休,他5%,收下他的,也才65%。何況,他要價也高,放風要五千萬。 最好把尤凱的拿出一半給李坤,哪怕7%,就67%了。 尤茂昆心里還沒想好要不要操作尤凱轉股給李坤興,暫時沒對李坤興說這事。 李坤興回到辦公室,準備訴訟應對時,接到電話。 “李律師,你不在所里?我又來了,我是那天咨詢你的,舒莉。李律師,剛才公安電話了,通知去做鑒定。” “那好,我這里就不要幫你聯系鑒定的人了。” “我的懷疑對的吧,肯定就是掉換了!傷心的,不是自己兒子!” “這樣說來,可能性是很大。等待結果,快的。” “我馬上回家跟老頭子說,都要去驗的。這死老頭子,冤枉我一世,從小姑娘開始。李律師,你要為我作主,我一家人害慘了,誰做的缺德事,我咬死他的心都有。李律師,這種事醫院能賠的吧,能多少,我至少要500萬。我有青春損失,精神損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