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刑警荊程遠到陽溪人民醫院調查。了解到卞麗萍患肺部惡性腫瘤,診斷及治療已經7年,現在腫瘤大小約5公分,有腦轉移。目前需要不間斷治療。 醫院把當年卞麗萍的科室領導和同事,請來了幾個。都已經退休了。她們反映,卞麗萍一直在產科當護士,工作不好不壞,不上進也不算落后,沒聽說有什么事故,起爭執、被投訴是有過,都沒到什么嚴重問題。她性格孤僻,一直獨身,不與人交往,沒什么朋友。 荊程遠問卞麗萍的家庭情況。他事先在公安內網上查,卞麗萍沒有家庭成員。 以前的同事說她一直一個人生活。說她年輕時出過事,兒子很小的時候,失足落水。那個時間她整個人崩潰了,醫院準她假的,情緒好了才上班的。兒子出事后她男人回老家一直不回,不久跟她離婚了。 有個對卞麗萍很了解的人說,卞麗萍子宮有病,好不容易懷上的孩子,分娩時子宮大出血,孩子出生就做子宮切除手術了。 這些信息引起警察的注意。行為人的性格、家庭變故和社會背景,對行為人的主觀動機會有影響。她可能是故意不?無差別報復社會的那種?而且,只有這一起嗎? 副大隊指示,立即再審。 荊程遠立即提審。這次比較嚴肅,就是說兇了。 “卞麗萍,你昨天認為自己涉嫌犯罪,來公安自首,這種情況可以算自首,是減輕情節。但是,自首,必須交代全部犯罪事實,如果有未交代的不能算自首,得不到減輕處罰。現在給你機會,你把全部情況說出來。” 卞麗萍坐在被審訊位,低頭不語。 “這是給你最后的機會。明確告訴你,我們經過調查,還掌握了你的其它情況,現在是給你機會,既然你昨天自首了。你想,你這事社會上會傳開,還有的受害人會不報案?到時性質就不一樣了。” 卞麗萍想想也是,另外的人能不懷疑,畢竟長得不會像父母,有的血型還會對不上。趁早說吧,自己還是快死的人。 “我交代吧,還有二對。” “說下去。” 卞麗萍哭了。“我知道那不是人做的事,可我那時活得不像人。兒子三歲淹死了,老公走了,家破了。兒子的事對我打擊實在太大了,我這一生就從那天全變了。我是好不容易才懷上的,我是產科的,我懂,我子宮有病,懷孩子的幾率很小,懷上了要生也風險很大,但我要生。我家姐妹五個,沒一個男孩,我是最小,家里當我不如一條狗養大的。我努力學習,考上護士學校,那時可難考了。我那個丈夫家也是獨子,想要兒子的,生出來不知多高興。我是冒死生的,孩子一出生就子宮壞了,切除了,我……我永不能再生了,可為什么沒看住孩子。老天你太殘忍了,你什么都可以奪去,就給我留一個兒子不行嗎?” 她嗚嗚地哭。刑警不想打斷她。 很快她情緒恢復。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