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卞麗萍雖然肺癌有進展,骨頭也會疼,但間歇性的。趁感覺好點時,她去自首了。 作完這個決定,她心里反而坦然了,不再內心掙扎的。既然一時糊涂犯了事,現在人之將死,說它個底朝天,免得下地獄。基督教不是懺悔了就不下地獄了嘛。 五月底的一個下午,天下著雨,她沒有一絲猶豫地走向公安局。此時她倒非常著急,想到:趕緊要去,要是落在公安找她之后,就不是自首了。她想自己多么蠢,早就應該去公安自首的,因為李律師他們的事,社會上能不傳,政府能不知道? 她想自己這輩子有時真是太蠢。 她就加快腳步,不像個病人。仿佛公安隨時會有電話來,她要趕在電話之前。 到了陽溪公安局門口,她想現在公安來電話沒事了吧,我就說已經來自首啦。 大門口保安問什么事,她說到刑警大隊——李律師告訴她的。 出示健康碼,戴了口罩,登記了,進門。走進大樓,大廳里還有人守著,問找誰,何事。 卞麗萍爽快又瀟灑地說,我來自首的。 保安打量她,一個老婦能犯什么罪?就問她自首什么。 卞麗萍說是做了壞事,算不算罪,不知道,先自首再說。 保安說,你去吧。告訴她樓層。 乘電梯到達,看到刑警大隊的牌子。這種地方,心里多少有點抖忽忽的。進門,一位年輕女警接待。聽說自首,問什么事。 卞麗萍說年輕時在醫院做護士時,疏忽大意,把人家孩子換了,34年了。 女警察讓她具體說。 她說事情說了一遍,像那天跟李律師說的一樣。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