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聽到尤凱說自己不是的他們的兒子,夫妻倆驚訝之余,當然要想:難道他也知道了?這兩天的不正常反應與這個有關? 要是他知道了,是李坤興告訴他的?或者是他也收到匿名信了? 尤茂昆想得更多:尤凱連要分他一半股給李坤興也知道了嗎,所以要一個億轉股? 猜也沒用,還是先問清楚。就問尤凱何出此言。 尤凱不回答,說你們自己清楚的,不要問我。 這更讓他們覺得尤凱已經知道了。 還是要問清楚。應該會從這個智商不高的兒子嘴里套出什么的吧。 解菊青說:“我們不清楚呀,只知道你就是我們的兒子,你懷疑你是領來的嗎?絕對不是。你想想不是從小就在家里嗎?你記事前也是。你就是我從醫院生了抱回家的,怎么不是親兒子?” “我不知道,反正我不是你們生的!” 尤茂昆說:“怎么可能。就算是真的,34年了,還不跟親生一樣,有區別嗎?再說根本就是瞎想!” “就算我瞎想吧,要我相信你們,你們要寫東西?!? “寫什么?” “寫股份是我的,再寫……寫我沒病——沒有精神病?!? 尤茂昆說:“股份就是你的,工商登記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了,寫不寫一樣。至于毛病,你沒病,有病沒病,不要寫,寫出來難聽的?!? 尤凱說:“股份我知道,我問過律師,我現在不是要你們承認法律效力,是叫承諾,簽承諾書,承諾法律?!? 尤茂昆想,承認與承諾有什么區別?法律就是法律,承認不承認都是法律。你這兒子什么腦子? 但尤凱一定要他們簽承諾書。 尤茂昆說,那我們簽了,你也要配合,答應先去看病——有沒有病聽醫生的,沒有病再好,有的話也沒什么奇怪,看病就是,都是為你好,為全家好。 尤凱點頭同意。 讓尤凱拿來紙筆,尤茂昆就寫: 鑒于尤凱是我們的養大的親兒子,父母給他的20%的五洲電線電纜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真實有效的。 承諾人尤茂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