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瘦高男的臉都有些哆嗦:“可以,只有錢就可以,我們能去自己找渠道。李,李小姐,您能投多少錢?” 他們這些擁有夢想的人總是窩在這里創作,但是創作出來的東西卻沒人欣賞,頹敗又潦倒,最缺的,就是錢。 有錢他們可以購買更好的樂器,也可以自己租用場地,可以有費用把制作好的東西郵出去。 錢,他們太需要了。 陳之卉也可以幫助他們,但陳之卉的經濟能力也有限,幫助可以,卻不可能長時間,大筆的投資。 李紅旗的提議,讓陳之卉也心中一喜,不過緊跟著就擔心起來了。 “好的創作需要靈感,但靈感不是什么時候都有,一個月沒靈感,那可能需要半年一年,甚至是幾年……”陳之卉直白的提醒,其他人跟著她的話臉色一暗。 李紅旗笑笑:“我知道,但我覺得你們很有潛力,這種感覺很難說清楚……這樣吧,你們每創作出一首適合跳廣場舞的歌曲,我就買下來,如果有一天把他們拿去做商用的話,我們五五分賬,如何?” 不拿去商用只在小范圍內流傳,這跟主唱的想法有些違背,但是總比他們悶頭創作卻沒人欣賞,一文不值來的強。 “好,我們,要不要簽合同?”驚喜來得太快,主唱內心還沒有平復下來。 “當然。” 李紅旗骨子里是個商人,有對機會和潛力的敏銳察覺。 她覺得這些人有機會的話可以爆發出潛力,正好她也需要歌曲讓大家跳廣場舞,一拍即合,做出來的東西本來就要付錢,沒聽到李紅旗的前提嗎,適合廣場舞就買下來,那不適合就不買,兩不虧,還能給這些年輕人提供機會,何樂而不為? 額……她沒錢。 但是她家陳子昂有錢啊。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