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所以,蘭德斯對于楊寧,充滿著嫉妒,以及怨念,之前眾人之所以這般鼓噪,這其中就有他的功勞,更是偷偷授意評委中某位叔伯輩,讓他與楊寧對陣,搶走楊寧的初賽資格。 “不用你管。”楊寧看也不看蘭德斯,就要擦肩而過。 “別急著走嘛。”蘭德斯冷笑連連。 “你還想干什么?”楊寧微微皺眉。 “我對你沒什么興趣,只要你把初賽資格給我就行,到那時你想去哪,我都不會攔你。”蘭德斯戲謔的看著楊寧,仿佛在看一個待宰羔羊。 “我若是不給呢?”楊寧似笑非笑的。 “不給,我就對你提出芬達姆條款。”蘭德斯一副吃定楊寧的樣子。 芬達姆條款? 這是什么東東? 一開始楊寧還有些納悶,可很快,就從旁人的驚呼中,大致了解了這個條款的效用。 所謂的芬達姆條款,是二十多年前一場充滿爭議的比斗后誕生的,簡單來說,就是有選手質疑賽果的公正性后,可以提出與獲勝者角斗,生死不論。 這是一場壓上性命的比斗,任何選手,都必須無條件接受,除非愿意放棄資格。 當然,也并不是沒有局限性,獲勝的選手,只限于強制性接受一次挑戰,如果再有第二位挑戰者,可以自己做出選擇。 話說這個限制是必須的,不然的話,一直有人不停的提出比斗,不累死,也得活活煩死。 “有意思,你最后問你一次,你確定要這么做?”楊寧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這么說你答應了?”蘭德斯先是意外,緊接著就是狂喜,在他看來,這次贏定了! “連著兩場都沒見血,好不容易有人跑來找死,我當然同意了。” 楊寧別過頭去,望向場中那個評委:“是不是我答應他的決斗,就可以宰了他?” 甭說那評委,在場所有人都用古怪的眼神望向楊寧,這家伙什么人呀?不對,是什么思維邏輯?他不是應該想方設法拒絕這場比斗,然后龜縮起來,等著去初賽丟人現眼嗎? 可眼下,怎么看上去,這貨竟有著蠢蠢欲動的征兆,甚至,還透著些許讓人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是!”都不等那評委開口,蘭德斯就獰笑道:“想殺我?正巧,我也想把你給宰了,你這個該死的蠢貨!”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