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對于六七十年代的農村而言,未婚先孕是一件極其丟人現眼,傷風敗俗的丑事。 當時楊杏花的婆婆,也就是黃知秋的奶奶還在世,對親孫女未婚無孕這事簡直是深惡痛決,對黃知秋生出來的“孽種”更是恨之入骨,覺得敗壞了家門。 趁著黃家人下地干活后,對方將剛滿月的外曾孫女偷偷抱出去賣了,換了五斤掛面。 得知女兒被賣的黃知秋傷心欲絕,當場就昏倒了。 黃家人雖然對老人的做法不滿,可對方是家中長輩,既不能打也不能罵,只能忍著氣,托人四處打聽人販子的去向。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不懈努力,終于打聽到人販子去了江市。 去江市路途遙遠,光車費就是一筆龐大的讓黃家人無力承擔的開銷。 最后,黃知秋賣掉了一塊一直隨身攜帶來歷不明的玉佩,才終于湊到了去江市的路費。 女子本弱,為母則剛。 沒人知道黃知秋獨自在人生地不熟的江市,是靠著怎樣的意志力,經歷了多少的艱辛,才終于找到了那個用五斤掛面“買”走女兒的人販子。 那個時候重男輕女的思想比現在更嚴重,女嬰并不好賣,人販子一直沒找到合適的買家,又看云茉長得漂亮,就一直養在身邊,打算待價而沽。 就在這期間,人販子無意間又“撿”到了云瑤。 云瑤是被保姆帶出門的,結果保姆突發急病猝死,讓人販子撿了個“大便宜”。 把云瑤抱回家后,人販子將云瑤身上的金銀首飾搜刮干凈,之后就隨便找了個人家,把云瑤白送給了對方。 送掉云瑤前,人販子還不忘把云瑤身上的衣服給扒了,穿到了云茉身上。 就這樣,等云家找上門的時候,看到穿著云瑤衣服的云茉,誤以為是云瑤。 別問為什么沒認出來,幾個月大的嬰兒,一天一個樣,云家是在云瑤丟了兩個多月才找過來的,認不出來也不奇怪。 而且巧合的是,云茉和云瑤手背上都有一顆痣。 人販子沒告訴云家人實情,是擔心云家知道她把真正的云瑤送人后,不會放過她。 人販子堅稱自己是在路上“撿”到的云瑤,而且把孩子養得很好,云家便沒有追究人販子的法律責任。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