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樣鬧下去也不是辦法,公安只得將三人全都帶回了派出所。 經過問訊和走訪調查,派出所很快核實了魏巧蘭的身份信息。 的確是正經開店做生意的,而且魏巧蘭的朋友也出面作證,是她介紹魏巧蘭找凌江拿貨,根本不是祝紅平所說的和凌江亂搞男女關系。 魏巧蘭也不是吃素的,憑白遭人詆毀清譽,還挨了痛打,她直接申請做驗傷,然后報案控告祝紅平傷人。 祝紅平前腳做完筆錄,后腳就被拘留了。 打架傷人可輕也重,主要看受害者的意愿。 如果受害者愿意和解,派出所這邊也會輕拿輕放,最多就是拘留幾天,罰點款就完事。 要是受害者不肯和解,執意要追究,祝紅平面對的很可能就是牢獄之災。 當從女兒口中得知自己可能會坐牢時,祝紅平也終于慌了。 “麗啊,我這可都是為了你才打那個狐貍精的,你可不能不管我,你快想想辦法救我出去。” 李麗現在是一肚子的火,跟丈夫就鬧了這么久不愉快,自個老娘沒幫上忙就算了,還倒添了這么大的亂子。 “媽,你來城里找凌江,為什么都不跟我說一聲?” 聽出女兒的埋怨,祝紅平也沒了好氣,“你還好意思問我,這事還不是都怪你,我讓你帶著家樂回家,你又不肯。 不然我能自己跑來找凌江,想讓他把你們母子領回去嗎?我要是不來城里,也不會攤上今天這事了。” 聽到祝紅平的話,李麗心里當即就不痛快。 平時祝紅平來凌家,她從來都是好飯好菜的招待,臨走還塞錢給東西,逢年過節也沒少往娘家孝敬節禮。 她現在跟丈夫吵架,回娘家才住了十來天,祝紅平就迫不及待的想把她趕回婆家,實在讓她心寒。 盡管心里對祝紅平有諸多不滿和怨言,可到底是自己親媽,不可能真的見死不救。 李麗當晚就帶著兒子凌家樂回了凌家。 “媽媽,家樂,你們回來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