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嗖嗖嗖! 數道箭羽精準的命中了一頭落單的野牛,令那高聳像駝峰的肩背上瞬間覆蓋一層猬刺。 疼痛令野牛瘋狂逃竄。 爬山帶領著一群勇士,一邊發出呼喊驅趕,一邊繼續用弓箭追擊。 他們的弓箭很難讓野牛致死,所能做的僅僅是驅趕向他們布下陷阱的方向。 陷阱是削尖的木樁,半埋在地下。野牛的蠻橫沖撞有時會讓他們的腿骨碎裂,有時甚至能刺穿野牛的下腹。 “追!” 爬山狂吼著,他在曾經的部族,就是野牛獵隊的好手,來到圖石部后技藝并不比任何人差,反而是其中佼佼者。 勇士們發起沖鋒,就在野牛踏入陷阱被絆倒的同時,爬山將手中的長矛猛烈的投擲了出去。 半空中的長矛尖反射寒光,蕩起凜冽的呼嘯。 噗—— 尖銳的矛頭精準命中在野牛的脖頸,輕而易舉的沒入,整個長矛貫穿進去大半,這種情況是曾經從未發生過的。 野牛掙扎起來,跌跌撞撞。 最終,還是發出一聲悶響,沉重的倒在血泊當中,身軀無意識的抽搐。 眾人興奮的趕去。 爬山拔出獵刀,發出一聲怒吼,狠狠劈砍下去,牛頭便直接尸首分離。 “哈哈哈!” “再來,今日我要為吾主獵回五頭野牛!” 開始剝皮,十幾人的獵隊分工合作,而主刀的依舊是爬山,他再不用困苦于刀刃鈍搓的石質匕首,鋒利的獵刀在手中如臂使指,迅速分割著一整張牛皮。 他又從牛脊上取下最鮮嫩的肉條,用刀刃分割給眾人,也不需要火去烘烤,將血淋淋的肉片包裹著酸果和食鹽,趁著溫熱送入口中,營養均衡得現代人都直呼內行。 所有人吃得大快朵頤。 多余的牛肉被遺棄了,只取走了牛腿上的精華,這已經成為部族獵隊的常態,有專門的獵隊負責獲取食物,而其他獵隊則只專注皮毛。 沒有人覺得這么做可惜,野牛太多了,取之不盡! 日漸黃昏,一天的狩獵結束。 十幾個獵隊在約定好的地方碰頭,彼此吹噓著今天自己的勇猛,但最終還是要用獵物說話。 別的獵隊至多只能獵殺兩頭野牛。 而爬山的獵隊則帶回了整整四張野牛皮,比他豪言壯語的預期少了一張,卻也是前所未有的戰績。 “吾主所賞賜之神器,無可睥睨。” “勇士們!只要贊頌吾主,聆聽祂的訓詞、教誨,你們也將擁有我這般的神兵利器!” 不需要人教導,爬山自己就開始了動員會。 而那反射寒芒的長矛與獵刀,正是眾人最好的榜樣與目標。這一幕就像是獲得小紅花的孩子,正向同學們炫耀。 回到部族。 又是豐收的一日。 周黎安在下午時分降臨回歸,為了考察武器的質量。 此時,爬山跪在身前,將獵刀雙手奉上。 獵刀并沒有卷刃,只有一兩處幾乎不易發現的磕口,每天只需磨礪保養,這點損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畢竟,一把出廠價40美金的獵刀,市面售價至少翻一倍,質量不可能不過關。 一把刀就算只用一個月,所能換來的收獲也是難以想象的。 而更主要的是,這樣的兵器對人的傷害才是最可怕的。 周黎安將武器還給了爬山,又聽他們的稟報。 今日獵隊總共收獲21張野牛皮。 其中光是爬山那一隊就帶回來4張,顯而易見,這得益于兵器的強大。 每一個部族勇士從小就接受培養,成年后皆是最優秀的獵人。 一旦武器到位,戰力必然暴漲。 周黎安打算再給他們定制一些匕首來,獵刀剝皮顯然不如匕首好用。 比起他們所能帶來的回報,這點投資根本不算什么。 全民皆兵,自己也能負擔得起。 新的皮毛還需鞣制,周黎安并不著急帶走。昨天帶走的那一批尚未交易,170萬到手后,他近段時間都不再缺錢。 只等訂購的刀具送來… 周黎安的血手,可以正式伸向39個部族了,統一莫多克人部族是第一步。 上萬人的部落武裝起來,除了面對中部與密西西比平原的超大型部落,他完全可以蔑視所有人。 而向東部的突進,排在最后。 首要任務—— 西部大開發,把黃金搞到手。 夜晚。 照舊給雪女傳授新知識,又在她眼巴巴的注視下離開。 第二天,國內拍下的快遞抵達了城區服務站,要么自取,要么等十天半個月,美國快遞小哥什么時候高興,就會給送來。 反正明天要去與王德發交易,到時候順帶取回來。 獲得新武器的爬山,第二天總算完成了他的目標任務,當天狩獵回5張皮毛,總數上則達到25張。 兩天近50張野牛皮,總價21萬。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