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目前《預備歌手》的處理方式和藍莓音樂節是一樣的,把選手的表現錄制剪輯下來,然后用節目組的賬號幫選手們發布在音樂平臺上。 獲得的收益,節目組要拿走一部分。 程序上是合理的。 也是必須的。 作為正常人,你自己在音樂平臺上發布一首歌,點擊能破百嗎? 海灣電視臺《預備歌手》的賬號一發布當期作品集,就能獲得黃易云的封面推薦,總流量破十萬,大部分歌曲都能夠獲得近萬次播放量。 作品好的,幾萬、十幾萬都有可能! 當然了,這種方式對許凡而言,有一點吃虧。 畢竟他的歌紅了嘛! 本著“和和氣氣”的溝通原則,在陸霏語表示“那我們可以不參加后面的錄制”的情況下,節目組這邊最終同意了將收益進行拆分。 節目組賬號下的“歌曲總輯”——也就是把節目中所有出現的歌曲匯總然后進行統一售賣的這一部分,還是按照原有規矩來。 扣除黃易云音樂平臺的三成費用之后,剩下收益的一半歸節目組賬號所有,另一半由所有選手共同瓜分。 晉級選手獲得的收入是沒晉級選手的兩倍,可即便是沒晉級的選手獲得的收益,其實也相當可觀了。 而每首歌單獨上架到黃易云平臺進行單曲銷售的這一部分,其他人照常和節目組五五分,但許凡的歌曲……許凡將獲得全部的銷售收益! 或許陸霏語都不明白,這一爭取,為許凡爭取到了多少錢! 不過節目組也不是沒有要求的。 他們希望許凡方在節目完結之前不得透露該協議的內容。 不患寡而患不均嘛。 并且在三年內,除非許凡錄制歌曲數量超過八首的正規專輯,否則不允許重新錄制在節目組中唱過的歌曲的單曲版,否則將追回全部費用。 意思就是網絡上流傳的《像我這樣的人》的完整單曲版,將只有節目組版本的。 更直白的說,這首歌的mv,得放我們節目的片段! 這一點主要是擔心許凡的歌曲爆紅之后,許凡重制的版本中沒有了節目組的元素,削弱節目組影響力。 畢竟節目組之所以能夠把這部分收益讓給許凡,就是賭許凡的歌曲會火,會有影響力。 不圖你的錢,就圖你的名,這很公平了。 陸霏語同意了。 然后當天賬面上就多了五萬塊錢! 這個錢后續還會增加。 具體有多少就不好說了。 但在節目播放期間,這首歌帶來的總收入,恐怕不會低于三十萬!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