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對于唐承修這個人,蘇昱算是很無語了。 這次,他也算是看走眼了,知人知面不知心,這看起來老老實實的唐承修,卻也會做出這種事情。 在蘇昱看來,醉駕這種事情是非常嚴重的,特別是公眾人物更是需要做到以身作則。 畢竟,公眾人物沒有做好的話,很容易給人豎立起一個很壞的榜樣,讓一些人跟著這樣做,而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正因如此,蘇昱認為公眾人物違法犯罪,因為造成的影響更加惡劣,反而更應該加重處罰,而不是因為對方是公眾人物,而從輕從寬,至少要付出一樣的代價,才可以學到教訓,也才可以讓其他人明白。 所以,在蘇昱的心里,就給唐承修判了死刑。 無論唐承修以后的發展再好,蘇昱都不可能和這種藝人合作,而新潮流傳媒公司也是一樣,他管不了其他公司,但自己的公司一定會做到這一點。 不管是藝人,還是員工,做了這種事情,都需要接受到相應的教訓。 因而,在徐靜初詢問的時候,蘇昱毫不猶豫的給出處理方案,沒有一絲商量的余地,哪怕會給公司造成影響,也在所不惜。 更何況,蘇昱認為這種藝人,如果現在不處理,等到以后出大事再來處理,已經是來不及,還會給公司帶來更大的影響,損失也會更嚴重。 現在可以及早發現,及時處理,反而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這是一件好事。 在知道蘇昱的話后,徐靜初也直接的走人了。 反正,公司都不保唐承修了,那徐靜初也沒有必要出面了。 其實這種事情,徐靜初本來是不用親自出面的,一個新人,還不需要總裁親自去保釋。 只不過,唐承修是《天梯》的主演之一,而公司又非常重視這部電影,加上蘇昱的關系,徐靜初在知道這件事后,才會第一時間親自過來處理這件事。 但蘇昱現在都做出決定了,準備和唐承修解約,那徐靜初自然是沒有必要在這里浪費時間了。 而且,徐靜初現在也是需要回去安排,讓公司的公關部對外發出聲明,宣布跟唐承修解約。 唐承修這件事,如果沒有處理好的話,必然會影響到新潮流傳媒公司,以及其他藝人的聲譽,會讓外界覺得新潮流傳媒公司的藝人,都是唐承修這種品行不端的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