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解約?你有那個錢么...”楊凡當時就驚了。 居然敢說解約這事? 現在練習生簽的很多合約,要解約的話,正常有兩種算法并行: 一種是按你簽約時間算的。 比如簽了10年,練習生如果簽約的第一年就要解約,那賠100萬。 第兩到五年解約,可能就要賠500萬。 五年以上,賠1000萬。 這就是基于那種前期培養的時候解約賠的少,等到后期有點成果了,藝人開始自己賺錢了翅膀硬了想單飛了,公司自然不愿意收獲的時候放手,那賠的也就更多。 另一種就狠了。 說是在公司給公司帶來的收益流水的10倍。 這就非常恐怖了,畢竟按照這個邏輯,藝人要靠自己賺的錢解約,那是基本不可能。 而且,這兩種是并行,也就是誰高算誰。 所以簽約之后一直糊,沒賺幾個錢,想解約第一年也要賠100萬;簽約一年之內紅了,那也是難,暗10倍賠付就很多了——如果覺得不合理,也可以,打官司吧。 于是整天娛樂新聞有說某某愛豆解約了,實際上都是單方面的,還在打官司呢。 在此期間,愛豆本人也沒多少公司愿意合作,因為原公司隨時可能出來搞事情。 愛豆,又是最可以被替代的。 自然就很難了——也別想著不簽這種合約,行業內就是這個現狀,公司就是強勢一方,而且資本家抱團的事情那可是太正常了。 所以可想而知,當初許賀去面試的時候,為啥大家不惜自爆黑料來獲得參賽名額。 然后利用合同的空子,來跳出原公司的合約? 不就是解約太難了了么,賠不起。 眾人也就七嘴八舌: “對啊,你錢不夠吧?” “是不是有公司承諾給你接盤?不要信,很可能是把你騙出來了,也不一定要你?!? “忍幾年吧,未必不能東山再起。” 陳義杰倒是沒慌:“確實很多,但好在...我是老式合約?!? 他有這個勇氣說賠錢解約,首先因為他簽的時候很早了,畢竟練習生都是從小培養的嘛:所以那時候簽的是那種老式合約,公司給他投多少錢,然后要解約就把投的錢和各種雜費算上。 費用也很驚人,并且絕對不是老實算的。 比如實際請老師花費4000,給你報個10000那都是不意外的。 但是,如果這些和現在的合約比... 那都是小case了。 “這,倒是確實了,不過你確定公司就會這么放手么?”許賀最后問道。 陳義杰聳聳肩:“多半不會,但...我還是想試一試。本來做練習生,我就該有出道之后撈一把錢,然后退圈的覺悟。 但我真的不甘心啊,我不是想只做這個的。 解約之后,我希望趁著名氣還在,真的找個公司好好做組合吧...” 一種破釜沉舟的狀態。 其余三個人忽然心里有點堵,但也沒說什么,以茶代酒干了一杯。 都在酒里了。 ... 二月春節的短暫假期,陳義杰的事情給f1rst組合的人帶來了很多思考,曾經一起比賽過的大家開始出現明顯分流。 包括組合內部,就隔了這么些天沒在一起,組合的各種分流問題也出現了。 首先王思哲就沒按時歸隊。 他特別剛地去搶了和他同類型的練習生的資源,用那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式,就是我免費給你做這個,你把他給我換掉。 算是正式打響還擊的第一槍。 但損失也是很明顯的,現在都還在處理事情。 然后何泓希和馬子云這倆回到公司之后,矛盾反倒是更加激化了:也是,在組合的時候這么多人在一起呢。 回公司了,自然是目標只有對方。 能不打起來么。 加上伴隨著人氣下降,cp也已經到了頂點,于是這一次無論如何都要拆了。只是現在的形勢,公司內外,都已經不是何泓希碾壓了。 前幾天,太陽娛樂就給馬子云推了個綜藝資源。這個資源一開始是要給何泓希的,現在到了馬子云手里,競爭激烈程度自不用說。 包括回來之后,兩方是私底下一點都不演了。 臺面上,可能也要拆分。 接著還有羅藝軒。 他上次的試鏡雖然沒有成功,但已經出道過,獲得市場認可的他,還是有一定優勢的: 這一次,又是他走在了前面。他們公司投資的一部電影,男二的角色羅藝軒基本上要吃下來了。 不過問題就是,吃下來之后,就不能跟組合一起活動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