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韓通不停地和其他人交流著,也就直接拒絕了手下的人“蹭”代言人的提議。 事情是這樣的。 國內明星對于代言人這件事情,有點狂熱。 有很多比外國細分太多的代言等級,從代言人,到大使,到品牌摯友,到一堆品牌體驗官什么的東西;這些里面,又細分為各種區域,各種支線,各種前綴... 甚至演變成了證明維持自己咖位的重要事件。 明星有時候甚至會倒貼去代言。 最近甚至發展成,代言都不一定用給——品牌總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國區代理這邊,給發一個模棱兩可的國內特供圍脖,就可以自己吹開了。 一分錢不花甚至倒貼,還有人免費帶貨,免費熱搜,最后責任都不用負。 品牌方能不爽? 許賀這邊,也是正兒八經去做模特拍廣告。 而且拍的很好。 他自己設計的也就是封面這一張還被選做全球的廣告,鋪陳開來。所以按理說如果他們要吹一吹,品牌方也多半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事也不是沒有先例,之前就有流量明星做了大牌的模特,粉絲吹全球代言人的。 許賀這吹一吹國內的都還算好吧。 但...不用。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短時間借助品牌的影響力,讓自己火一把。卻要冒著之后的每一天,都可能被挖出來的風險:如果是之后不紅了,可能就還好。 如果之后還紅,甚至更紅,就會淪為笑柄。 并且更關鍵的是,只要其他品牌內部知道這種消息,而且鬧大了,那之后更好的代言也就難以拿下來了:還是那句話,品牌,最在意的就是自己逼格帶來的溢價。 一切損害這些的,都要盡量排除。 “好的,韓哥,我們這邊肯定都能辦好。” 團隊的人也就匆匆忙忙地跑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間——他們現在人在劇組,也就自然在這邊的酒店辦公。 就這兩天時間了,許賀這邊跑出去也做不了太多事,還不如老實留在劇組。 一來,初次拍戲給業內留下個好印象,表示他不是那種有時間就要跑出去接點商務賺錢的偶像,還是真的愿意為演戲放棄一些東西的。 二來,也可以有問題就及時和導演溝通,做調整。 這不,助理剛走不久,許賀就推門進來了: “怎么樣,這兩天的預告反饋如何?” “還可以,應該會不錯。” 韓通點點頭,道:“你的封面獲得了很多人的好評,這兩天雜志還沒正式刊登,你身上那套品牌那邊就已經賣斷貨了。這可不是靠粉絲就能做到的,但也絕對不是粉絲少的能做到的。” “唯一比較擔心的就是...你的人氣,和出道的時候,差了多少。” 選秀藝人出道之后,就會很快流失相當一部分觀看節目的路人粉,帶來的人氣:這部分人到現在,多半不會支持他的電子刊了。 然后,許賀還有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他原來的人氣里有相當多聽歌的人的人氣。 說起來也是好笑。 基本上原來定義里的偶像,就是純粹靠粉絲吃飯的。只有許賀這邊,憑借幾首歌曲,還殺出了一片天。但他們和路人粉一樣: 比賽投票可以,買個電子刊看你的采訪和照片,那就免了。 “說起來,這段時間組合活動暫停。” 韓通也就問道:“你如果有歌的話,是不是可以考慮趁著這些天也發發歌,維持維持自己在歌迷那邊的人氣?他們雖然不一定愿意購買這些,但是對你的路人緣很有好處,有利于事業長期發展。” 當然,他也不忘補充: “但如果沒有的話也不急,你現在能維持就已經很好,隨意發歌反倒會讓你的檔次跌落。” 就類似于演員巔峰退隱,要比巔峰后演爛片。 在觀眾心中來得要檔次高很多。 “還真有,事實上,我早就有這個打算了。” 你說這個,許賀可就來勁了。要不是組合還沒發專輯,個人選手按照規矩不能在組合前面solo發專,他都想著要不要發專了。 但現在發單曲也是ok的,這方面沒啥忌諱,因為組合早在比賽期間就發了幾首原創單曲嘛,許賀這么做不算壞了規矩。 兩人也就差不多商量到這。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