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簡單啊!我徐家是不缺那些錢財的,你隨便買點東西提親就行了,我父親他肯定會同意的,意思意思就夠了,至于所謂的委屈我姐,不用怕,到時候我讓老爺子多送點地給你們當嫁妝,總算是讓我姐過得去了吧?”徐欽大手一揮,在他的想法中,反正徐家的家產日后都是他的,還不是他說什么就什么。 正所謂崽賣爺田不心疼,雖然那些田地以后都是他的,但終歸是對這個沒有概念,他又不是創業的先祖,哪里知道這個苦啊。 至于徐輝祖那里,八成也會當做對黃去疾的投資,一并送了。 再加上徐家卻是家大業大,手下不知道有著多少的產業,但是他們也沒有拿什么威逼手段強行換取,只是簡簡單單的派家族子弟從個商,然后就簡簡單單的發了財。 然后再簡簡單單的購置房產、田地,然后就這么滾下去,如今的徐家儼然便是個龐然大物。 當然了,說是說家族子弟從商,實際上那些房契、地契什么的全在徐輝祖的手中,那家族子弟也就是個推出去的明面人物罷了。 不過,整個徐家家族顯然都是過的極為富裕的,徐家吃肉,他們就是跟著喝點湯都是不得了的一筆錢財。 絕大多數的勛貴們都是采用這么一套方法,畢竟仗著自身的權勢,能夠快速的打開局面,不說動用權勢謀求私利,光是旁人聽到你家背后是什么人,都會與其合作的。 這就是爵位、權力、地位帶來的好處之一。 很多事根本不需要真的動用權力,只是搬出來一下,一個普通人的生意和一個背后是國公的生意,自然是選擇后者了。 這點,想都不用想。 當然了,也有不少的勛貴們是濫用職權謀求更多的利益,但那種一旦東窗事發,搞的太過分的程度話,抄家都是個輕的。 “那不行,傳出去像什么話啊!不行不行,等會等會,反正你姐也才十四,我才十六,不急不急。”黃去疾搖了搖頭,他是有多沒志氣才會聽從徐欽的那些話。 “大明律規定,凡男子滿十六,女子滿十四,就可以成婚了啊!我姐滿了十四,如今實乃十五,你十七,有啥不行的?”徐欽拍了下扇子,爭論道。 規定是規定,而且這上面也只是說成婚與否,而并非是所謂的男女之事,對于男女之事來說,也沒有什么明文規定的法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