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后者則很隱蔽的使了個眼色。 陳哲秒懂,回了個“什么事兒都沒有”的表情。 也讓兩個人心里好歹松了口氣。 這會兒,校領導也敢上來了,沒有先去查看傷勢,或者安慰郎仲義,而是直接走向了王坤和方洪兵。 握了手,卻沒有寒暄。 直接進入話題,“給你們添麻煩了,這事兒鬧的……” 想說點兒什么,卻發現實在找不到太合適的措辭,那滿臉的復雜與糾結,實在不足為人道了。 這種近乎于丑聞的事件,只能由安大自己生生咽下去。 畢竟,面對數百上千的師生,很多話,都是說不清道不明的。 但是,他不說,卻不代表沒有別人開口啊。 比如……郎仲義。 郎教授今天受盡了屈辱,怎么可能會這樣就算了,“警察同志,我要告這個學生,告他囂張跋扈、以下犯上、毆打師長、持械傷人,我要告到他坐牢?!? 老頭身子還在哆嗦著,但這會兒,顯然是裝的成分居多了。 校領導眉頭微蹙。 但不等他開口,陳哲卻已經笑了,“你看,大庭廣眾之下,瞎話是張嘴就來啊,持械傷人我認了,但囂張跋扈和以下犯上是什么鬼? “至于毆打師長,就更扯淡了,咱們拋開有沒有毆打不說,你嘴里的師長,是在說你自己嗎?那真對不起,在我眼里,你特么就是混在教師圈子里的渣滓,還師長呢,神特么師長?!? 郎仲義差點沒被氣的吐血。 好在現在底氣也上來了,腰桿兒也硬了。 指著陳哲繼續呵斥,“我不會就這么算了的,不要以為被學校開除了,這事兒就能算完。” 陳哲呵呵輕笑,“你完不完我不知道,但就我而言,這事兒算是完了……哦對了,順便給您科普一下,免得你這種既沒文化,還不懂法的人總是這樣的自以為是。 “按照刑事治安處罰條例規定,凡是頸部皮膚挫傷面積小于2平方厘米,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平方厘米以下,四肢皮膚以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厘米一下,刺創沒有深達肌層,也就是不超過0·5厘米的,是不構成輕微傷的。 “所以,想告我,那你隨便嘍……如果你這次還能把《刑法》的作者署名權,改成你家兒子的,然后有能力隨意修改現行的法律,那……算你贏?!?br>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