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未來的天天聽歌,同樣如此! 更關鍵的是,林誠靠著a輪融資的1000萬美元,再加上與微博的換股合作,已經搶到了近百位音樂人的進駐。 而隨著b輪融資的3000萬美元,哪怕扣掉他變現的500萬,也還有足足2500萬美元,林誠可以進一步的去搶占版權市場。 對于那些多年前,尤其是上世紀的經典老歌,一律用低價長期買斷,最少都是十年起步。 而對于那些新歌,則是采用五五開的分成模式,賺多賺少全看本事。 至于像周王林陶這種華語天王級的歌手,就許以高比例的分成,給到六成,乃至是七成。就算不賺錢,甚至賠錢,也要把這些當紅大牌搶占過來。 音樂的版權市場是零和游戲! 林誠每多搶占一分,其他所有平臺,就會少占一分,就會失去一分,就會萎縮一分,衰弱一分。 等到他掌握絕大部分優質版權的時候,真正的盈利轉折點就開始了! “我還是不理解天天聽歌的商業模式,如果只是簡單的搶奪版權,那么,投資機構看中的應該是那些更大的網站才對吧?為什么他們會選擇你?” “你所謂的商業模式,到底是個什么東西?” 魯雨雖說是主持人,可她畢竟采訪過很多企業家,都是國內白手起家的商界大佬,動則就是上百億的龐大身價,創造出的公司往往也是業界的巨頭。 對于一些基本的商業邏輯,她還是能理解的。 “我想你可能沒有理解互聯網的變革的真正含義。這樣說吧,你知道我是網絡作家,我在起星中文網寫作。以前的傳統作家,往往是埋頭寫作,寫完一本書后,再寄給出版社,出版社覺得可以,再出版發行,透過經銷商,透過各地的書店,再傳遞到讀者的手中” “但是我所寫的網絡小說,是我寫小說,直接在網站發布更新,讀者在我更新的第一秒鐘,便能立刻看到。” “內容創作者,平臺,內容使用者。我們的生態圈是這樣的,非常簡單的三角平衡,而且具有極高的實時性,作者和讀者之間的溝通交流也非常方便,我隨時可以看到讀者的評論。” 林誠微微一笑,“這才是網絡變革的意義!” 魯雨瞪大了眼睛,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 其實,無論是網絡小說,還是直播,亦或者是自媒體,獨立音樂人,本質上都是互聯網經濟對傳統行業的變革。 一個創作者,一個平臺,一個用戶!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