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如果你選擇其中任何一個,那么量刑會在3-5年左右。” 說完該說的,李在華沉默不語,等待對方的答案。 然而,作為國會譯員的兒子,柳俊河從小大,從未畏懼過任何人,除了父親柳東賢外。 因為他很清楚,父親是遮風擋雨的那個人。 “不好意思,檢察官先生,我還是拒絕認罪,是她勾引我在先......” “并且,她的傷勢不是我造成的,那天我們開完房離開時,她不小心從樓梯滾下去......” “當時是我報的警,不然姜善瑛早就死了!” “另外,從現在開始,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有什么事跟我律師說,他應該快來了。” 說曹操,曹操到。 文京浩再次走進房間道:“李檢,柳俊河的律師來了。” 一名提著公文包,四十歲左右,氣場十足的律師,緊隨其后走進辦公室。 他直接掏出一張名片。 “你好,我是柳俊河先生的代表律師,ka南基勝。” 李在華接過名片,隨手仍在桌子上,面無表情的道:“南律師,我想大家沒必要浪費時間......” “給你們兩個選擇,強女干或者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系......” “我剛剛已經給過柳俊河機會,可他不聽我的,希望你能勸勸他!” 聽聞此言。 南基勝暗道好家伙,一見面就要我當事人認罪,還讓我幫忙選擇,我不要面子的。 “對不起,恐怕要讓李檢失望......” 說著,他從公文包中取出一份文件:“這是受害人的諒解書.....姜善瑛已經承認是她勾引在先......” 話到一半。 李在華插嘴道:“那好,強女干不算,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系,總歸是事實吧!” 南基勝勝券在握的微微一笑。 “不好意思,又讓李檢失望了......” 他又拿出一份文件,一份結婚登記表,上面有被害者父母的簽名。 半島的法律規定,未成年者在父母同意下,男18歲,女16歲,即可結婚。(以2006年未改前為準) 而被害者姜善瑛,今年剛好滿16歲。 也就是說,姜善瑛從此刻開始,成為柳俊河的未婚妻。 李在華一怔,前世看半島劇或者電影的時候,里面的父母在孩子出事后,一個個奮不顧身,哪怕家破人亡也要討回公道。 不過,那些都是熒幕上的美化。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