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辦公室內(nèi)。 申太東昨晚喝了不少酒,又跟小姐姐玩了一晚游戲,處于懵逼狀態(tài)。 他還沒搞清楚怎么回事。 嘭! 一聲巨響。 辦公室的大門被人踹開,老刑警帶著人一擁而入。 “申太東,我是首爾地方警察庁刑事一組組長韓基賢,我以殺人罪逮捕你......” 說著,韓基賢根本不給申太東開口的機會,讓屬下把人按住迅速戴上手銬。 “押走!” 申太東則一臉你逗我,隨后披著一件上衣被帶出辦公室。 抓到人,韓基賢松了口氣,對親信說道:“真浩,你先把人送回總部,我留下收集證據(jù)。” “好的,組長。” 很快,刑事一組的人押著申太東和剛剛穿好衣服的女人離去。 頃刻間,辦公室內(nèi)暫時只剩下韓基賢一人。 他做賊心虛的瞧了瞧四周。 確定沒人后,韓基賢戴上手套,小心翼翼的掏出一把改裝過的黑色伯萊塔。 然后,他用透明膠布從酒杯上取下申太東的指紋,重新黏在槍托和扳機上。 這件事是閔銀赫吩咐做的。 韓基賢18歲考上警校,如今49歲。 三十年的警察生涯,根據(jù)屠宰場遺留的子彈,他判斷出槍械的大致類型。 威力很強,韓基賢選擇伯萊塔92f手槍作為兇器。 搞定指紋,他取出一個透明的塑料袋,將手槍裝進袋子里,當做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證據(jù)帶走。 當然,韓基賢也沒忘記檢查,房間內(nèi)是否有攝像頭。 跟大部分無腦的混混一樣,為了怕留下證據(jù),申太東未在辦公室里安裝任何監(jiān)控設備。 搜查完畢,韓基賢拿出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 嘟嘟嘟....... 電話接通,一個迫不及待的聲音問道:“基賢,人抓到了嗎?” “課長放心,人已經(jīng)送往總部。并且,我們還在現(xiàn)場找到殺死柳民基的槍械!” 嚴正秀一聽,立時開心不已。 “基賢,你做的很好,快點把證物帶回來。” “好的,我馬上回去。” --------------------- 早晨,7:10分。 李在華洗完澡,吃著順手買回來的早餐,打開電視。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