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謝謝,可樂小楓月的打賞。) 有這樣的好事,李在華自然不會拒絕。 不過,他也不能占便宜占的太厲害,兩人商議了一個價格。 全成浩收取的企業顧問律師費,每年大概在3億左右。 而李在華的公司每年只收三分之一,年底一次性結清。 有了愉快的利益交換,兩人開始無話不談。 全成浩不著痕跡的試探李在華的來歷。 他說著一些半島名門望族貴族的傳奇,高盧雞酒莊等等的上流社會才知道的小知識。 接受了系統社交記憶灌輸,李在華應對起來簡直輕而易舉,不要太簡單。 一番忽悠,把全成浩唬的百分百相信,面前的年輕人絕對是安東李氏的一員。 十幾分鐘后。 樸正旭帶著一份合同回到辦公室。 “老大,合同,你自己再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對,我去改!” 作為一名檢察官,李在華對于法律條文不要太熟悉,接過合同,一目十行的瀏覽。 片刻功夫,檢查完畢,找出幾個隱藏的陷阱條款。 不過,這些條款有利于自己一方,李在華當然不會指出。 “沒問題,你再去打印一份,讓安記者簽字。” 坐在沙發上,表現局促的安明燦咽著口水,一臉渴望的盯著那份改變人生和未來的合同,恨不得立刻簽下自己的名字。 百分之十的股份,價值兩千萬。 雖然不多,可它將來的價值,或許是兩千萬的十倍、百倍,千倍、乃至更高。 打印合同很快,幾分鐘后,樸正旭再次返回。 在全成浩的監督下,安明燦按住顫抖的右手,深呼吸,平復心情,簽下自己的大名。 隨后,他站起身來,鄭重其事的朝李在華九十度彎腰鞠躬。 “老板,從今天開始,我就是您的下屬,日后請多多關照!” 李在華聞言,笑了笑,扭頭道:“全律師,正旭,謝謝兩位,不打擾你們做事,先走一步。” 優秀的律師非常忙,這么短的時間,全成浩手里已經擠壓不少工作。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