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麟堯:“不管是多么尖端的機械……” “只要能找出兇手,我都買!” 他的一切言論雖有些過激,但警方也知道,調查這樣的命案,有時候經費上確實會捉襟見肘。 最終,警商協作,于三月之后告破案件。 買兇者胡某(麟堯鄰公司總經理),指示他買兇者曹某(麟堯鄰公司總裁、ceo),兩人因動機查實,罪證確鑿,只能是供認自己的罪行。 為了減輕罪責,判處最輕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曹某的家人花了上百萬的金額,請來了國內一流的辯護律師,且對麟洛之死進行了道歉。 而麟堯并不接受對方的道歉:“我兒子不會因為你的道歉,活過來,再叫我一聲‘爸’,再來陪我,下一盤棋。” 麟堯請的辯護律師不僅不比曹某的弱,而且更勝一籌。 麟堯除了對兒子之死的堅持要求,而且還拿出了自己動用能人,尋找出的曹某公司偷稅漏稅的直接證據。 在各種有利證據,以及強大律師的極力辯護下。 犯罪嫌疑人曹某與胡某,最終因貪圖商業利益,偷稅漏稅、故意買兇殺人,且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一審判處二人死刑,二審糾錯:判處死刑、查抄所有個人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生效,立即執行。 這場判決,看似是麟堯贏了。 可實際上,并沒有任何一方是贏家。 曹某與胡某算得家破人亡,而麟堯,家雖未破,人卻已失。 麟洛為救自己而死,這足以讓他這個做父親的愧疚終生。 他甚至想過:是否要從高樓墜下,隨他們母子一起前往那經中所述的地獄,于這蒼涼人間,一走了之。 …… …… 307宿舍 陳耀:“麟洛……” “死了……” “那個殺他的人……” “被判了死刑……” 他對著王旭與老四,如此說道。 王旭、老四:“……” 面對他這幾句話,王旭與老四想不出,用什么語言,來對答他…… 陳耀看二人不答,低聲語道:“我們……” “不能再猶豫了……” “那件事……” “該有個定論了。” 王旭和老四都知道,他口中的那件事是什么。 那是他們一直回避的事,一直,難以抉擇的事。 良久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