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南直隸百姓仍屬于大明戶籍,可自由來往各地,雙方均不得阻攔。 天道軍在南直隸有獨立的司法權和執法權,大明官方不得干預。 同時,天道軍有義務對境內的土匪和邊境海域的入侵倭寇進行剿滅,不得使大明百姓受到迫害。 其它零零總總的還有著二十幾條規定,這是大明第一次對內部叛亂的妥協。 長久的封建王朝專制之中,很少有統治者會先向內部妥協,然后聯合一致對外。 因為“攘外必先安內”的思想存在,以至于很多王朝都是被內亂拖垮。 像這次,堂堂大明朝堂,竟然和一股叛軍達成了合約,并且還給予了叛軍司法權。 這就相當于國中之國了,類似于古早時期的諸侯王。 自皇帝制度出現以來,歷代君王講究的就是加強中央集權,如此處事方式,讓那些官僚士大夫也是開了眼。 金陵有很多官職,甚至有獨立的六部尚書,被稱為大明官員的養老基地。 這里就是權貴的集合地,地主官僚怎么會輕易舍棄自己好不容易侵占來的田地和家產,搬遷到外面去。 于是關于抵制條約的奏章如雪花一般涌入內閣,結果這些奏章全部都留中不發,就好像從來沒有過一樣。 伴隨條約頒布的還有朝廷對南直隸的官員有著一套完整的處置辦法。 年歲在五十五歲以上的,念其年老,予以回家養老;五十五歲以下的,全部到京城進行考核,合格者重新安排官職,不合格者辭退。 如果想要再做大明朝廷的官,就要帶著家資和親眷搬出南直隸,若自己沒有能力購買住宅,朝廷會安排住所。 而天道軍那邊也做出了要求,朝廷的官帶走家資可以,但不能全部帶走。 以這個官員的實際年俸為準,當了多少年官,帶走多大價值的東西。 天道軍仁慈,也就不刨除他們個人的吃喝了。 這讓那些南直隸的官員傻眼了,畢竟他們哪一個不是靠著貪污才獲得了如今的家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