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安歌之所以把蓮花音樂弄出來,完全是為了聯系大華的蓮花音樂。 畢竟從一來是他的目光就不單單是國內的音樂市場,而是整個世界的音樂市場。 只是國內市場都還沒打開,就一個韋歡歡,臉根基都沒打下,自然不可能往達萊絲發展,而當時他本來是準備聯合舉辦選秀節目的,只可惜出了那檔子事兒。 如今既然已經到了達萊絲,MJ這位傳奇人物也被他巧合之下搞了出來,那自然得借住這一波先把蓮花音樂的名氣打出去。 不過…… “要不我們一起聯手吧!” 文森幾人在陳安歌辦公室鬧的時候,布蘭卡突然來了,而且還準備投身在蓮花音樂旗下,提出了一起合作的意向。 事實上一個完整的音樂公司絲毫不比影視公司簡單,音樂制作人,導演,制片,歌手,詞曲作者種種。 能個自己寫,自己唱的歌手太少了。 而能夠自己寫,自己唱,還火了的,那就更少了。 所以歌手對于公司的依賴還是相當大的,說白了,影視演員單飛比歌手單飛要簡單的多。 而一個唱片公司是否繁榮,就看旗下歌手的名氣了。 布蘭卡的名氣強不強? 很強了,她一個人就可以養得起一個小唱片公司,甚至再招攬新的歌手。 說白了,她只要放出簽約的風聲,達萊絲幾大唱片公司絕對會爭先恐后的扔出橄欖枝,日后還會成為頂梁柱。 有錢,有權,有人,還有他這么一個寶庫。 陳安歌無法拒絕這個提議。 不過…… 四個富二代! 想想就有點頭疼。 這幾個家伙要是半路撂擔子不干了,他還能用合約制裁他們? 明顯不可能。 可是真要在達萊絲叱咤風云,借住四人的能量可以少走多少彎路。 真出道了,又有多少人敢在蓮花音樂頭上動草? 風險和收益都很高。 “干一票?” “干一票!” 得! 說干就干! 歐美的男子組合還少嗎? 陳安歌腦海之中就有不少, “行,既然如此,那就先從聲樂和舞蹈開始!” 哪怕是一個末流歌手,也比所謂的天才歌手強,不要瞧不起專業。 文森幾人的音色還算不錯,但唱歌技巧就真的有待商酌了。 陳安歌以前很喜歡兩個組合。 后街男孩! Blue! 一個五人組合,一個四人組合! 偏偏文森幾人就是四人組合! 陳安歌快速的在電腦上敲打著。 文森幾人有些激動,對于一生已經無所求的貴族一代,他們每天除了泡泡妞,花花錢,要不就說走就走旅游。 至于家里的產業,當然也會關注,但偏偏諸如皮特,他還有哥哥啊。 難道和哥哥去搶產業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