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最后一次-《大唐小侯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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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偷的?”
“一個少年人身上。”
“叫什么?”
“蔡坤。”
沒跑了,就是這小子下的手,可是他現在是宮里的太監,他為什么要這么做呢?
杜有信爆出了一個驚人的秘密:“蔡坤兩年前出獄,干了一些案子,都是小偷小摸,混個肚圓,不是他的理想。
上個月,他突發奇想,要把自己閹割掉,進宮去偷,他說這叫燈下黑,是個好買賣,等掙夠養老本,他就玩消失。”
眾人聽的熱血上涌,這個世界上狠人特別多,對自己這么狠的人,還是第一次見。
“想要進宮當個太監也很難,必須是好人家的孩子,還不能有前科,于是,他就在凈身房太監的面前,表演了一場揮刀自宮的場面,為自己贏得了一個公公的身份。”
杜有信說到這里,也是咬牙切齒說的,那種疼,是讓人想著都疼的疼,一般人根本沒勇氣這么做。
“進宮之后,他改名叫無名,特意還來過一次,拿著很多寶貝讓我銷贓,我是個乞丐,拿這么好的東西出現,不符合常理,便沒有答應,不過在他不注意的時候,偷拿了這尊白馬玉器,幾經打聽,才賣給了馬一統。”
“沒想到,長安城最會給人保守秘密的人物相繼淪陷了。”
方卓道:“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絕對的事,如果有,還是付出的代價不夠。”
杜有信點點頭表示認同,現在的他在長安城絕對是混不下去了,只能接受方卓的建議,前往臨潼去找猴子。
……
方卓看上的是他不要臉的特質,和走投無路的先決條件,人只有在這時候才會發揮出他與生俱來的天賦,達到人生的高峰。
這樣的人只要找到興趣所在,定然會所向披靡。
他的第二穿插連連長有著落了。
幾個人坐在大理寺的大廳內,默然無語,因為他們已經確定,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就是皇宮里的太監無名,以前叫蔡坤。
李承乾道:“看來,只有我出馬了,你們沒有這個先決條件。”
沒想到最后的重任會落到李承乾的身上。
方卓沒有意見,但是,他的想法是直接去見李二,因為他覺得這件事情沒有那么簡單。
一個小太監,輕而易舉的就成了皇宮,把長安城的勛貴攪得天翻地覆,這不是一個小太監能辦的到的。
如果人人都能翻越宮墻,出入自由,那么李二的人頭已經被人砍了幾次了。
于是,在李承乾還沒有動手之前,他必須要驗證自己的想法。
很意外的,李二直接同意了方卓的覲見。
……
皇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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