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春香樓是官妓,一般人在那里可不敢打架鬧事。 榮錦瑟搖頭不知:“剛剛十三派人過來,說是李二狗找他要人去打架,他不敢擅自做主,就沒同意,沒想到李二狗直接帶著一群兄弟就跑了,十三已經(jīng)追上去勸了。” “勸個屁啊!”沈安一聽這話有些來氣:“這個小十三,書生氣越來越重了,我讓他管著兄弟們,咋兄弟挨打了還反倒不管了?” 之前,沈安為了低調,也不想讓兄弟們冒險,就讓十三在城中的勝業(yè)坊,買了一塊宅子,把手下的人都安置在那里。 除了發(fā)行【京都周報】外,他還請了教書先生,教那些乞丐們讀書識字。 還別說,這些人當中,頗有幾個被乞丐事業(yè)耽誤的讀書人,被挖掘出來之后,便被沈安派到了京城附近的各個縣里面,去打理酒水和布匹的生意。 而其他不喜歡讀書的,則負責做一些體力活,沒事的時候便跟著李二狗到處瞎跑。 十三和李二狗便在這種潛移默化之下,有了各自的分工。 “要去打架么?一定要帶上我啊!好久沒有松松筋骨了!”一旁的秦二郎聞言后,摩拳擦掌的走了過來。 聽說有架打,他就特別來勁! “打你妹啊!我現(xiàn)在的身份能打架嗎?”沈安翻了個白眼,偷偷瞄了一眼榮錦瑟。 他現(xiàn)在的身份可是朝廷命官,帶頭去打架,那他之前樹立起來的形象,豈不是一朝盡毀? 說不定陳友那些言官,還會在早朝上帶頭彈劾他。 聽到這話,榮錦瑟點頭稱是:“你說的沒錯,所以我讓來報信的,去京兆府報官了!” “娘子英明,那我也去看看什么情況。” 沈安說完,趕緊領著秦二郎便跑出了院子。 他明面上是官身,不能打架,可不代表不能“仗勢欺人”! 既然皇帝老頭給了他一個官職,那他得好好過一把以權壓人的癮!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