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一開始,是原告的陳述。 和之前的開庭一樣,原告宋均榮的律師,把訴求說了一遍,陳述被告簡鴻維,沒按照雙方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酒店鏤的建造,致使對方的其他工程也一并被暫停,而且,這棟酒店大樓還成了廢棄樓。 原告提出,讓被告賠償他四十三個億的損失。 這簡鴻維自然是不會心甘情愿的接受的。 之后,孫律師把他手里的證據(jù),都提交給了法官。 “法官大人,這是我的當事人宋均榮先生和簡鴻維先生簽訂的合同,還有我們其他工程的啟動投資金,您看一下。” “我方要求,被告方不但要賠償我的當事人酒店樓建造的損失,其他連帶項目的投資,也都因為這棟樓的爛尾而無法實施,資金付諸東流,我方要求被告一并賠償。” 宋均榮的律師說完后,接下來就是簡鴻維的律師周躍進辯護了。 “我方拒不承認違反約定,也不接受對方提出的賠償?!? 周躍進的話一出可口,現(xiàn)場旁聽的人,皆是一片嘩然。 這場官司,可是兩個大佬之間的官司,雙方家里都來了不少人旁聽。 這簡鴻維的新律師,也太囂張了吧? 居然這么公然叫板,還說出這么囂張的話來。 “據(jù)我方調查,宋均榮先生和我方簡鴻維先生合作,所建造的那棟酒店樓,之所以會成為爛尾,有如下原因?!? “一,在這棟樓的建造中,有一些建筑材料是宋俊榮先生提供的,他向簡鴻維先生提供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導致了建筑工程的拖延。” “二,宋均榮先生刻意拖延投資資金,也致使了建筑工程的拖延。” “我方的確沒能按照合同時間完成酒店樓的建筑,但并不是我方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我方拒不承擔宋俊榮先生所說的責任?!? 孫律師連忙接話道:“您也說了,您方沒能按照合同里所說的時間,完成酒店樓建筑,這是事實?!? “至于你說的其他兩個原因,請您方拿出證據(jù)來,否則就是狡辯,請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所說,簡鴻維先生向我的當事人宋均榮先生賠償,四十三個億?!? 這樣的狡辯之詞,宋均榮和他的律師,早就聽過很多次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