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多少?” “一斤不過一百五十文。”李躍豎起兩根手指道。 一百五十文!繞是李泰事先做過預設都發覺自己想的有點保守了。 一百五到五百,三倍的利潤可圖。 如果有一成的利潤,它就能保證到處被使用。有兩成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五成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為了雙倍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三倍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著殺頭的危險。 李泰此時算是明白了李躍之前念叨這句話的含義,自己身處其中也會被這利益震驚的說不出話來,更何況旁人。 雖說定價高了小老百姓買不起,但這白糖的定位本來就是走的的高端路線。 “這東西會有那么高的銷路嗎?”李泰有些不放心。 “銷路是絕對會有,而且長安城里可是有著不少巨富的。”李躍眉頭一挑,隨意說了幾個李泰有印象但卻一直以為是升斗小民的家伙。 “他們真的腰纏萬貫?”聽到這幾個熟悉的名字,李泰忍不住反問,但看李躍一臉肯定的模樣,不禁感嘆, “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 面對李泰突然冷不丁說了這么一句,李躍笑道:“錢是我們發明的最偉大的自有工具之一,只有金錢才會向窮人開放,而權力則永遠不會。” 李躍的這句話直接引的李泰一震,但他不得不承認這話說的沒有一點毛病。 對于整個無產勞動階級而言,即使在法律上一個人擁有做官的資格,但是這永遠只是一個奢望。 但是從事商業活動,則可以使自己能夠發家致富。 尤其是唐朝這一種經歷近四百年門閥制度而建立起來的王朝更是如此。 即使有開創了科舉這樣的選官模式,但依然多為士族門閥所壟斷。 重重拍了下李泰的肩膀,“行了,多愁善感也不是這會兒,這買賣你到底是做還是不做?”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