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江也當然聽出女人的意思,更是樂了起來: “是,最后是會公開宣告。 不過,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受理后兩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如果經上一級軍事法院批準,還可以延長三個月審限。 我這兒可有現成的,你確定,你還要等那么久?” 得,這兩人,是把憲法書都背下來了吧? 陸京嘴角抽了幾下: “我等!” 反正就是不妥協。 電話里,江也笑的很開懷: “至于嗎?”問。 哼! “當然!” “行行行,算你厲害,我想告訴你行了吧?” 陸京沒應聲,但其實耳朵都豎起來了。 “顧熙悅犯得一共是四項罪名。” “四項?那么多?” 這到底是干了什么啊? 簡直驚呆了。 “嗯,第一條,以虛假名義違規進入特殊單位。 首先,她從來不是我的未婚妻,但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她卻以我未婚妻的身份數次進入我當時所在的駐地單位。” 典型的冒充軍屬啊!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