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被告方,你有何異議?” “為何侵權所得收益是兩億?” “據我所知,企鵝音樂對陳軒侵權收益為五千萬不到,哪里來的兩億?” “證據呢?” “如果不能拿出證據,我要告他們敲詐。” “并且為何侵權費需要賠償一億?” 陳軒看著代表企鵝音樂方出席的律師冷笑:“不見棺材不落淚。” 法官:“企鵝音樂侵權所得已經有相關證據。” “不可能!” 代表企鵝音樂律師矢口否認,他來之前可是調查清楚,企鵝音樂這個季度收入報表根本沒有公布出來,不是內部員工,不可能知曉。 “來人,把證據給他看。” 看著呈過來的證據,一張張關于收入的詳細標注,一項項利用陳軒歌曲收入所得,律師傻眼了。 “不可能!” “不可能!” “你們怎么可能有如此詳細的財務表報?” “一定是有人泄露了公司機密!” 突然律師眼睛一亮,“要死不承認報表的真實性。” 法官鄭重道:“你還有何異議?” “據我所知,企鵝音樂的財務報表還沒有統計,怎么可能有這份報表?” “這份財務報表是人偽造的,不能成為證物。” 法官看著律師有點無語,你怎么不撞南墻不回頭呢? 是假的,我會讓人拿給你看? “報表經過專人鑒定,是真的。” “抗議無效!” “故維持原判。” “責令企鵝音樂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陳軒的侵權費。” “被告人如有不服,可以進行申訴。” “嘭!” 法官再次敲響小錘,“本案到此結束。” “耶!(^-^)v”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