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甚至可能回不來!”燕赤霞鄭重其事的說道:“畢竟,枉死城,這不是活人應該去的地方。” 齊麟點了點頭。 枉死城……所謂枉死,即不是壽終正寢,而是由于自殺、災害、戰亂、意外、謀殺、被害等,含冤而死身亡的都被稱之為枉死! 枉死之人的鬼魂在陰間所居之處。 根據地獄奇書《玉歷寶鈔》的描述,其乃是地藏王菩薩為受無妄之災而死的鬼魂所創造而于地獄創造的城市,其地位于毗鄰奈何橋、血盆苦界,主管枉死城的是十殿閻羅中的第六殿閻羅王卞城王。 枉死城,據傳說是地藏王菩薩所創建用于收容枉死之人的魂魄的陰間城市,其性質類似于陽間關押罪犯的監獄。 枉死之人死后都會集中到枉死城關押,直至原有命數注定的壽命終結為止,例如某人命數注定九十歲壽命終結,卻在四十歲不慎提前身故,因而死后就會被集中至枉死城關押,直至九十歲才得以自枉死城釋放。 在此期間,枉死城中關押的亡魂能夠像陽世之人一樣生活,并且能夠登城觀望,查看謀害他的人是否收到應有報應,但其人身自由會受到嚴厲的控管,既無法收到陽世親友燒給亡魂的冥紙及紙扎祭品,也無法在中元節,像其他亡魂一樣,返回陽世接受陽世親人的供養,一切燒給這些亡魂的金錢物品都會暫時存放在輔佐地藏王菩薩的目蓮尊者處,直到這些亡魂親眼見到謀害他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怨恨的心情得到慰藉,提出解發諸殿各獄之時,意即到這些亡魂在枉死城的關押期滿之后才能轉交,然后再根據其生前善惡,或獎或罰,轉世投胎。 另據相關傳說,地藏王菩薩也會在這些亡魂收押在枉死城的期間親自為他們進行超度。 現在民間信仰中還盛行的一種模仿地藏王菩薩超度枉死城亡魂的活動的名為“破城”的超度法事,“延請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亡魂出枉死城冤魂各俟兇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 然而,也不是所有非被遭屈之魂都會進入枉死城。 按《玉歷寶鈔》第二節中的說明,世間人總誤認為凡是受傷、冤屈而死的鬼魂,都歸入這個城。 實則不然。 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 事實卻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兇手死亡被拘拿到陰間審案之時,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除。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