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曾離卻不給他機會,還泡茶給他喝。 曹軍喝了杯熱茶,只覺口齒留香,道:“你以后就搬來我這住吧,別再住公寓了。” 曾離沒同意,反問道:“難道你沒聽說過,距離可以產生美嗎?” “要是我們天天住在一起,可能過不了多久,你就會煩我了。” 既然曾離已經這樣說了,曹軍也不勉強,覺得順其自然也好。 吃飽喝足后,曹軍便拉著曾離回房間,一直日到太陽下山,才送曾離回公寓。 隨后的幾天,曹軍哪兒都沒去,就等著曾離有空過來找他。 所以,曹軍每天就干三件事,吃飯睡覺日曾離。 當然了,曹軍的心思,并不只在曾離的身上,他還在琢磨著,要不要投資《瘋狂的石頭》這部電影。 從因為目前還沒有太多的平臺和渠道收入,從商業角度來說,投資一部電影,其實賺的也就是電影院的票房分成。 首先,所有影片的總票房,要向國家繳納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其次要繳納3.3%的特別營業稅,由影院從總票房中直接扣劃并繳納。 以上兩項,合計5%+ 3.3%= 8.3%,稱為“不可分賬票房”。 剩下的1 - 8.3%= 91.7%即為“可分賬票房”,又名“凈票房”。可得:凈票房=(1 - 8.3%)x 總票房。 然后,國家新文出版總局直屬的國有獨資企業——華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華影數字電影發展有限公司,會征繳凈票房的1%~ 3%作為發行代理費,簡稱“中數代理費”。 這筆代理費,由院線支付給“華國電影數字公司,但該分賬階段只存在于大片,小片沒有。 最后在剩下的票房中,即凈票房扣除“華數代理費”后的票房(以下由Δ表示),電影院分享50%,院線分享7%,制片方和發行方合計分享43%。 如果電影院與院線是同一家公司,比如“萬達”、“金逸”,那么它將獨享這57%(即50%+ 7%)。 如果制片方與發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它將獨享這43%。 一般來說,發行方會與制片方約定,收取上述Δ的5%~15%作為其發行代理費用。 那么只剩下43%- 15%= 28%歸屬制片方,即Δ的28%才是制片方的。 也就是說,如果一部電影投資300萬制作,獲得了一個億票房,那么,經過除七除八之后,制片方再扣掉拍攝成本,可以從中獲得28%的票房分成,也就是2500萬左右的收入。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