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張律師,你不反對一下嗎?” 孔航感受著四周投過來的視線,有些難受,連忙尋求張偉幫助。 “怎么反對?” 張偉卻攤了攤手,“這問題問得沒錯啊,你是不是去見了你前女友,并且約定的地方就在酒吧,證人回答的沒問題啊?” 反對是需要理由的,酒吧老板說得都是實話,你心里就沒點b數? 孔航無奈,只能忍受著四面八方的尖銳視線,繼續坐著。 卓律師的提問還在繼續。 “那么你是否聽到了,他們正在商議的內容呢?” “這我不清楚,因為我不會去打聽別人的隱私,尤其是阿航還有新女友在呢,我更不會去打聽他和前女友做什么。” 老板的回答很仗義,讓孔航稍微心安了一些。 “那么是否有這么一種可能,孔航正在和前女友商量,如何搶劫現任女友工作的珠寶店?” 但下一個問題,是讓孔航坐不住了。 卓律師的提問,當真是語出驚人,直接吸引了全場目光。 “問得好!” 控方席上,方文斌難得不發聲,甚至在內心還為辯方律師點了個贊。 這就是他也想問的問題,正好被對方問出來了。 “反對,引導證人猜測,沒有事實依據,律師在自己作證!” 張偉起身反對,理由自然有一大堆。 之前證人說實話,那自然沒轍,但這次就不同了。 “法官大人,辯方收回剛才的提問!” 卓律師連忙表態,但同時看向陪審席。 剛才他提出這個猜想后,好幾位陪審員都不由自主的點了點頭,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他要的就是點出這件事,點出這個可能性! “對于這位證人,我方已經沒有其他問題了!” 卓律師提問結束,返回黎青荷身邊的座位。 “控方?”齊法官看向方文斌。 “齊法官,控方對于證人,也沒有其他問題了!” “難得啊,控方居然不進行交叉質詢。”齊法官心知肚明,但還是在嘴上打趣了一句。 “那么張律師,你呢?”接著他看向張偉。 “對于證人,我只有一個問題。” 張偉走到酒吧老板面前,問道:“剛才卓律師提問,認為我的當事人和前女友見面是為了合謀,那么是否存在其他的可能,比如我的當事人只是想要拿回奶奶傳給他的訂婚戒指呢,所以才找上了前女友?” “反對,傳聞證據,無事實依據,律師在自己作證!” 卓律師當即站起,用和張偉剛才一樣的理由進行反對。 齊法官看向張偉,但張偉卻繼續提問證人:“請你告訴我,是否有這種可能呢?” “應該有吧……”酒吧老板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只能如此回應一句。 “法官閣下,我知道你要說什么,所以我也結束提問,不給各位添麻煩了!” 張偉在法官開口前,也匆匆結束了質詢,回到辯方席。 齊法官張了張嘴,最后無奈敲錐:“行吧,那么證人請離席!” 酒吧老板立場,而卓律師再次起身:“法官大人,辯方請求傳喚我方當事人汪溪上庭作證!” 對于這一步,幾乎沒有人意外。 汪溪走上證人席。 卓律師起身,準備提問。 張偉看到這一幕,轉頭看向了后方的聽證席。 他的目光與聽證席前排的汪大洋對上了,二人的視線在空中交匯了片刻,隨后互相點了點頭。 老戰友之間,僅僅需要一個簡單的示意,互相之間就能領會意思。 汪大洋的畫外音:你放心,我該做的都做了,該說的都說了! 張偉的視線略過汪大洋,轉向法庭大門,隨后他收回目光,回到庭上。 “汪溪小姐,請你向大家說明一下你和另一位被告的關系!” “我和孔航交往了快半年,是他的現任女友。” “那請問你知道,被告孔航與前女友還在見面的事情嗎?”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聽說,我還蒙在鼓里呢。” 見汪溪如此說,陪審席上的人對她更是投以了同情的目光。 被男人欺騙的女人,比較容易博得同情。 “那么汪小姐,請問你知道上周四,也就是搶劫案那天,被告出門去了嗎?” “我不太清楚,因為周三我們才從南島回來,這之后睡了一整天,等第二天醒來時已經是下午六點多,我吃了一點面包后就躺著玩了一會手機,刷著網頁視頻,最后又睡過去了。” “也就是說,你在案發時一整天都沒有離開房間,但你不確定你的男友孔航在不在?” “對,我醒來時沒有發現他。” “那為什么當搶劫案發生后,你告訴調查科的人,你和孔航二人都在家里呢?” 這個問題后,是短暫的沉默。 但卓律師心中有數,因為他早就給汪溪做了好幾次模擬質詢,確保對方的回答能夠引起陪審團的注意。 汪溪想了想后,低下頭,用一種弱弱的語氣說道::“因為他是我的男朋友,我必須要維護他。而且在我的心中,我不相信他是一個能做出那種事的人!” “也就是說,你因為對另一半的新任,所以才選擇了告訴調查科不確定的事情?” “是的,雖然當時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他之前有好幾次去樓下超市和老板聊天的情況,所以我認為他那天也去了超市,正好之前老板還問了我們南島旅游的事,所以就……” “嗯,謝謝你的回答!”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