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自薦-《三國騎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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郿縣孟達祖宅,自孟達回到關中以來已經過去大半個月時間。
和絕大多數北府軍吏一樣,孟達也請假回家鄉整理故宅,整合鄉黨,增強地方向心力。
不單單是孟達如此,幾乎所有北府軍吏都有迫切的請假需求,可軍隊又要維持秩序,只好分批輪休,逐步協助委派的地方官吏完成初步接管工作。
這次官吏委派,縣令長都是臨時代理的軍吏,是否能轉正還要看朝廷最終如何協定。
縣令長以下的游徼、亭長、嗇夫稅吏則是直接任命的低級軍吏,屬于實授;而地方空缺的三老……戰亂年代,老人屬于稀缺階層。
三老來源要么是退休致仕的官吏,要么是地方大族出身的鄉里賢正之士,再要么就真的是活的很久引人羨煞的人間祥瑞。
如果套用陳公國三司制度,三老制度正好跟議政司對接。
所以很多東西名字稱呼變了,內容實際還是那一套。
如果沒有議政機構,地方郡守、縣令長執政時,難道就什么都自己拿主意?
不,還是要考慮、聽取地方各個勢力的意見,然后綜合衡量后再做決定。
田信只是把現有就存在的事實情況予以承認,授予官職進行綜合管理。有名有實,有了正式承認的權利,也就要承擔起相應的義務、責任。
那種縣官與豪強三七分成的事情,就在于這種議政、布政職權的混淆。
往大的方向來說,也是砍向世家的最狠一刀。
世家為什么是毒瘤?
表面上是他們壟斷教育、掌握輿論,好話說盡壞事做絕……知道他們丑惡的人,是發不出聲音的。
而最為詬病的一點就在于世家享受到了權利的好處,卻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
譬如買賣官爵……這算事么?
先秦、前漢之際,就有民間捐助錢糧獲取爵位的律例條款,有爵位就能充任官吏。
這是條款明明白白的賣官,為的就是集合資源去打仗,當世都習以為常,沒什么好大驚小怪的。
桓帝掃滅幾十萬戶規模的東羌聯盟,到靈帝時涼州前前后后吃了千億的預算,賣點官爵籌集資源能算多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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