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目的就是為了讓于家松口,不追究他的過錯,并且把于靖璇嫁給他。 他深刻的知道,女人一旦懷孕,那事情就不一樣了,很多人都會讓她為了孩子,從此妥協。 他猜的沒錯,于家人在堅持了一段時間后,妥協了。 來自小鎮街坊鄰居的閑言碎語,來自那些社會混子的騷擾和糾纏,來自自身越來越弱的抗壓能力。 總之,種種原因加在一起,于家沒辦法再堅持。 他們與林青山達成了協議——于家要做的,就是以于靖璇的名義,簽下諒解書,并且承認當初是于靖璇和林青山情不自禁,自愿發生關系,不存在強暴一事。 林青山要做的,就是出來之后,賣掉父母給他的房子,將其中百分之六十的錢轉給于家,當做是給于靖璇的聘禮。 事情就這么定下了。 林青山很快出來,賣了房子后,把錢轉了過去。 于家拿到了錢,第一時間也賣了自家的房子,夫妻倆帶著兒子搬家去了別的地方,換了個全新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至于女兒于靖璇,已經被他們舍棄了。 于靖璇成了林青山的妻子。 林青山用賣房子剩下的錢,帶著于靖璇離開老家,同樣換了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生活。 如果林青山肯痛改前非,好好過日子,那倒也罷了。 第(2/3)頁